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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蓝色灯泡的玻璃合成物,使用这种合成物形成灯泡,和包括这种灯泡且能发射蓝光的汽车灯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580013654.7
  • IPC分类号:C03C3/095;C03C4/02
  • 申请日期:
    2005-04-26
  • 申请人: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用于蓝色灯泡的玻璃合成物,使用这种合成物形成灯泡,和包括这种灯泡且能发射蓝光的汽车灯
申请号CN200580013654.7申请日期2005-04-26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7-04-18公开/公告号CN1950305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C03C3/095IPC分类号C;0;3;C;3;/;0;9;5;;;C;0;3;C;4;/;0;2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荷兰埃因霍温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飞利浦灯具控股公司当前权利人飞利浦灯具控股公司
发明人S·弗林克;H·M·P·尤勒纳尔斯;M·W·斯泰恩曼
代理机构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代理人王小衡;张志醒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灯泡的玻璃合成物,其含有能提供蓝色玻璃的氧化钴,组分中含有包括氧化锂的碱金属氧化物。这种合成物的玻璃态转变温度Tg低于700℃,优选低于500℃。还描述了使用根据本发明的玻璃合成物来形成用于在操作过程中发射蓝光的汽车灯的灯泡;具有所述玻璃合成物的玻璃灯泡,以及包括这种灯泡且能够在操作中发射蓝光的汽车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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