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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到非媒体重放处理的用户界面事件传递的便携式媒体重放设备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780029672.3
  • IPC分类号:G06F9/46
  • 申请日期:
    2007-09-06
  • 申请人: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包括到非媒体重放处理的用户界面事件传递的便携式媒体重放设备
申请号CN200780029672.3申请日期2007-09-06
法律状态授权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公开/公告号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G06F9/46IPC分类号G;0;6;F;9;/;4;6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暂无申请人地址
美国加利福尼亚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苹果公司当前权利人苹果公司
发明人J·波特科尔
代理机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代理人鲍进
摘要
操作便携式电子设备的方法可包括媒体重放处理和非媒体重放处理(诸如,例如游戏)的整合操作。所述方法可包括接收与所述便携式电子设备的用户对用户界面项的操作相对应的事件。可将接收到的事件提供给所述非媒体重放处理。所述非媒体重放处理可确定是否要引起与所提供的接收到的事件相对应的关于所述非媒体重放处理的动作。对于由所述非媒体重放处理确定为不引起与所述所提供的接收到的事件相对应的关于所述非媒体重放处理的动作的事件,可将所述所提供的接收到的事件提供给所述媒体重放处理。通常,由所述媒体重放处理基于所述事件执行的操作可以是在没发生所述非媒体重放处理时由所述媒体重放处理执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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