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首页专利查询专利详情

*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仅供参考,实际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展示为准

用于向用户提供样片和经编辑的视频的方法和系统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780011194.3
  • IPC分类号:G11B27/034;G11B27/34
  • 申请日期:
    2007-01-26
  • 申请人:
    索尼株式会社;索尼电影娱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用于向用户提供样片和经编辑的视频的方法和系统
申请号CN200780011194.3申请日期2007-01-26
法律状态授权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9-04-15公开/公告号CN101411189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G11B27/034IPC分类号G;1;1;B;2;7;/;0;3;4;;;G;1;1;B;2;7;/;3;4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索尼株式会社;索尼电影娱乐公司申请人地址
日本东京都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索尼株式会社,索尼电影娱乐公司当前权利人索尼株式会社,索尼电影娱乐公司
发明人希尔多·M·史库玛;本·马赛克;菲利普·大卫·思根;唐纳德·王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宋鹤;南霆
摘要
一种用于向用户提供视频的方法(100)包括:建立数字视频数据,该数字视频数据包括与内容的摄制相关的图像镜头(102);将数字视频数据上载到服务器(104);以及通过网络将数字视频数据从服务器发送到客户端设备以供用户观看(106)。还公开了一种用于向用户提供视频的系统(300)和一种存储了可由基于处理器的系统执行的计算机程序的存储介质。

我浏览过的专利

专利服务由北京酷爱智慧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