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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折叠容器的底部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01808991.7
  • IPC分类号:--
  • 申请日期:
    2001-05-05
  • 申请人:
    卡里莫尔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可折叠容器的底部
申请号CN01808991.7申请日期2001-05-05
法律状态放弃专利权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3-07-02公开/公告号CN1427787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暂无IPC分类号暂无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卡里莫尔公司申请人地址
丹麦哈泽斯莱乌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卡里莫尔公司当前权利人卡里莫尔公司
发明人本特·科夫德
代理机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代理人董敏
摘要
一种用于运输液体的可折叠容器的底部,其中,可折叠容器包括矩形底部(1)、两个相对端部(2、3)和两个相对侧部(4、5)、一个顶部(6)和一个衬袋,所述端部和侧部都被铰接到底部四个边的相应各边,所述顶部被铰接到侧部(4、5)或端部(2、3),所述衬袋用来存储液体。所述底部(1)包括一个底板框架(8)、若干横条(13)和底板(14),所述框架具有两个相对端部条(9、10)和两个相对侧部条(11、12),所述横条连接侧部条(11、12),所述底板搁在横条上。底板(14)上相对两边制有垂直凸缘(16),在底板自由状态时,凸缘在顶部边缘(17)的相互间距(a)大于底板宽度(b)。侧部条(11、12)的相对侧面具有下部(19)和上部(20),所述下部在沿着侧部条的一定位置上,从横条(13)向上延伸到某一高度(h′),该高度大体上与纵向上同一位置的底板凸缘的高度(h)一致,所述上部与下部(19)一前一后地向上延伸;在下部和上部(19、20),侧部条(11、12)的相对侧面之间的间距都大于底板宽度(b),两个下部之间的间距(d)小于底板处于自由状态时的凸缘顶部边缘之间的间距(a)。因此,比起迄今为止的现有技术来讲,该底板(14)成本更低,而且更容易紧固到底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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