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首页专利查询专利详情

*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仅供参考,实际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展示为准

一种图像文件的缓存方法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110447898.3
  • IPC分类号:G11B27/10;G11B27/031
  • 申请日期:
    2011-12-28
  • 申请人:
    新奥特(北京)视频技术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图像文件的缓存方法
申请号CN201110447898.3申请日期2011-12-28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2-10-10公开/公告号CN102723093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G11B27/10IPC分类号G;1;1;B;2;7;/;1;0;;;G;1;1;B;2;7;/;0;3;1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新奥特(北京)视频技术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五棵松路49号新奥特科技大厦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新奥特(北京)视频技术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新奥特(北京)视频技术有限公司
发明人谈琴芳
代理机构北京挺立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代理人叶树明
摘要
本发明公开一种图像文件的缓存方法,新建渲染数据结构并发送至渲染服务器进行渲染;创建缓存文件夹,将渲染后的数据压缩存储为带有帧编号的图像缓存文件,同时创建对应的时间标识文件;当接收到帧画面请求响应指令时将时间标识文件中的时间值与当前渲染数据的时间值做比较;若时间标识文件中的时间值小于当前渲染数据的时间值,则标识图像缓存文件无效,重新渲染当前数据;若时间标识文件中的时间值大于渲染数据的时间值,则按所述帧号调用对应的图像缓存文件;显示调用的所述图像缓存文件,解压缩数据,生成特定编辑系统所需图像格式的图像文件。本发明实现快速准确的调用缓存文件,并有利于管理缓存文件,节省系统资源。

我浏览过的专利

专利服务由北京酷爱智慧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