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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名称 | 一种带指纹识别的智能终端系统和信息处理方法 |
申请号 | CN200910194172.6 | 申请日期 | 2009-11-26 |
法律状态 | 授权 | 申报国家 | 中国 |
公开/公告日 | 2010-06-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19955A |
优先权 | 暂无 | 优先权号 | 暂无 |
主分类号 | H04M1/725 | IPC分类号 | H;0;4;M;1;/;7;2;5;;;G;0;6;K;9;/;0;0查看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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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中山大学 |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虚拟大学园大楼A6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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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
权利人 | 中山大学深圳研究院,中山大学 | 当前权利人 | 中山大学深圳研究院,中山大学 |
发明人 | 罗笑南;郑弘佳 |
代理机构 | 暂无 | 代理人 | 暂无 |
摘要
本发明公开一种带指纹识别的智能终端系统和信息处理方法。该终端系统,包括指纹识别模块、通信模块和固有模块;指纹识别模块,用于根据存储的用户指纹信息对采集的指纹进行分析和识别,若识别通过,启动固有模块,若识别不通过,提供密码模式供用户输入,在验证密码正确后启动固有模块;通信模块,用于提供通话或上网功能,在指纹识别模块验证密码错误后向设定接收端发送终端定位信息和报警信息;固有模块,用于在指纹识别模块识别指纹通过后,提供智能终端的正常功能,在指纹识别模块验证密码正确后,提供智能终端的设定授权功能。本发明还提供一种信息处理方法。本发明可对采集的指纹进行身份识别并提供终端的主人权限控制和注册功能。
1.一种带指纹识别的智能终端系统,其特征在于:
包括指纹识别模块、通信模块和固有模块;
所述指纹识别模块,用于根据存储的用户指纹信息对采集的指纹进行分析和识别,若识别通过,启动固有模块,若识别不通过,提供密码模式供用户输入,在验证密码正确后启动固有模块;
通信模块,用于提供通话或上网功能,在所述指纹识别模块验证密码错误后向设定接收端发送终端定位信息和报警信息;
固有模块,用于在所述指纹识别模块识别指纹通过后,提供智能终端的全部正常功能,在所述指纹识别模块验证密码正确后,提供智能终端的设定授权功能,所述固有模块用于提供智能终端的原有功能;与指纹识别模块进行协作,提供数字指纹信息和密码信息的存储;在所述指纹识别模块验证密码错误后,启动终端摄像头拍摄终端使用者的人脸信息,并通过所述通信模块发送;与通信模块进行协作,在所述指纹识别模块验证密码错误后,控制所述通信模块根据终端用户所定义的保护级别发送短信息报警,或发送包含拍摄的终端使用者的人脸信息的多媒体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指纹识别的智能终端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指纹识别模块包括:
指纹传感器,用于采集用户指纹信息;
模数A/D转换器,用于对采集到的指纹信息进行模数转换,转变成数字指纹信息;
注册器,用于根据数字指纹信息进行终端功能级的注册、授权、修改、删除,以及提供指纹和用户授权密码的对应关系,以密码作为指纹之外的身份认证;
智能分析器,用于根据存储的用户指纹信息,对转换得到的数字指纹信息进行识别,根据识别结果分析终端应加载的功能及权限。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指纹识别的智能终端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通信模块包括:
通信单元,用于提供通话或上网功能,在所述指纹识别模块验证密码错误后向设定接收端发送手机定位信息和报警信息;
扩展单元,用于扩展支持3G系统;
根据终端用户所定义的保护级别发送短信息报警,或发送包含拍摄的终端使用者的人脸信息的多媒体信息。
4.一种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根据存储的用户指纹信息对采集的指纹进行分析和识别,若识别通过,正常启动终端的所有功能供用户使用,若识别不通过,提供密码模式供用户输入;
验证用户输入的密码是否正确,在验证密码正确后启动终端的部分功能供用户使用,在验证密码错误后,启动终端摄像头拍摄终端使用者的人脸信息,根据终端用户所定义的保护级别发送定位信息和报警信息,或发送包含拍摄的终端使用者的人脸信息的多媒体信息。
一种带指纹识别的智能终端系统和信息处理方法\n技术领域\n[0001] 本发明属于通信终端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带指纹识别的智能终端系统和信息处理方法。\n背景技术\n[0002] 随着时代的进步,各种通信终端例如手机的使用在人们生活中随处可见,手机的各种功能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如通信功能、时间功能、拍照功能、多媒体功能、存储功能等等,如此多种功能整合在手机上,人们便可以在外出的时候不用带手表、相机、音乐播放器、U盘等设备。手机除了具备了上述多种功能,还有便携性、个性化、私密性的特点,手机的丢失会给个人带来重大的损失,因此手机防盗也显得尤为重要。\n[0003] 指纹识别是成熟的生物识别(Biometric)技术,是利用生物体(一般特指人)本身的生物特征来区分生物体个体。指纹具有不变性和唯一性等特征,已普遍地被公安、银行、医疗及社保用于对相关人员身份的确认鉴定。在人们对安全防范的意识和要求也越来越高的情况下,信息化手段也在不断提高,指纹识别技术应用于手机也得到了实现。\n[0004] 现现有技术的一种方法是,识别了每个用户的全部手指的指纹并储存,把识别的指纹根据用户要求设定为手机各种功能选择的信号,当某个指纹被识别时,选择用户设定的相应功能来运行。另外一种方法是,提供一种能控制权限的指纹手机,该手机可以实现保护手机中个人信息的隐私,在非授权的情况下无法使用手机的一些特定功能。\n[0005] 然而上述发明却没有将指纹识别应用到防盗上面,而手机失窃已经成为现实生活中越来越严重的问题,并且以上发明也没有利用手机通信这一基本功能实现报警、远程定位手机等功能。而且,传统指纹识别产品存在局限性,没有密码的替代功能,无法实现手机使用的授权,给家人和朋友在有密码的情况下使用手机功能带来不便。\n发明内容\n[0006]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指纹识别的智能终端系统和信息处理方法,可对采集的指纹进行身份识别并提供终端的主人权限控制和注册功能。\n[0007] 为了实现发明目的,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n[0008] 本发明提供一种带指纹识别的智能终端系统:\n[0009] 包括指纹识别模块、通信模块和固有模块;\n[0010] 所述指纹识别模块,用于根据存储的用户指纹信息对采集的指纹进行分析和识别,若识别通过,启动固有模块,若识别不通过,提供密码模式供用户输入,在验证密码正确后启动固有模块;\n[0011] 通信模块,用于提供通话或上网功能,在所述指纹识别模块验证密码错误后向设定接收端发送终端定位信息和报警信息;\n[0012] 固有模块,用于在所述指纹识别模块识别指纹通过后,提供智能终端的全部正常功能,在所述指纹识别模块验证密码正确后,提供智能终端的设定授权功能。\n[0013] 优选的,所述指纹识别模块包括:\n[0014] 指纹传感器,用于采集用户指纹信息;\n[0015] 模数A/D转换器,用于对采集到的指纹信息进行模数转换,转变成数字指纹信息;\n[0016] 注册器,用于根据数字指纹信息进行终端功能级的注册、授权、修改、删除,以及提供指纹和用户授权密码的对应关系,以密码作为指纹之外的身份认证;\n[0017] 智能分析器,用于根据存储的用户指纹信息,对转换得到的数字指纹信息进行识别,根据识别结果分析终端应加载的功能及权限。\n[0018] 优选的,所述通信模块包括:\n[0019] 通信单元,用于提供通话或上网功能,在所述指纹识别模块验证密码错误后向设定接收端发送手机定位信息和报警信息;\n[0020] 扩展单元,用于扩展支持3G系统。\n[0021] 优选的,所述固有模块用于提供智能终端的原有功能;与指纹识别模块进行协作,提供数字指纹信息和密码信息的存储;在所述指纹识别模块验证密码错误后,启动终端摄像头拍摄终端使用者的人脸信息,并通过所述通信模块发送;与通信模块进行协作,在所述指纹识别模块验证密码错误后,控制所述通信模块根据终端用户所定义的保护级别发送短信息报警,或发送包含拍摄的终端使用者的人脸信息的多媒体信息。\n[0022] 本发明提供一种信息处理方法,包括:\n[0023] 根据存储的用户指纹信息对采集的指纹进行分析和识别,若识别通过,正常启动终端的所有功能供用户使用,若识别不通过,提供密码模式供用户输入;\n[0024] 验证用户输入的密码是否正确,在验证密码正确后启动终端的部分功能供用户使用,在验证密码错误后向设定接收端发送终端定位信息和报警信息。\n[0025] 优选的,所述方法还包括:\n[0026] 在验证密码错误后,启动终端摄像头拍摄终端使用者的人脸信息,向设定接收端发送包含拍摄的终端使用者的人脸信息的多媒体信息。\n[0027]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发明技术方案具有如下有益效果:\n[0028] 本发明的带指纹识别的智能终端系统能够将指纹识别技术有效运用于智能终端系统实现身份认证、防盗、授权等功能,有效提高个人终端的便捷性和安全性,为终端用户提供了方便、安全和实用的功能。\n附图说明\n[0029]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n[0030] 图1为本发明的系统结构示意图;\n[0031] 图2为本发明的指纹识别模块工作流程图;\n[0032] 图3为本发明的系统工作流程图。\n具体实施方式\n[0033]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n[0034] 本发明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提出一种专用于防盗的带指纹识别的智能终端系统,可通过指纹这一人体生物特征作为身份认证,并允许手机主人自主管理和定制保护级别,增强智能终端系统的适应能力和适用范围。\n[0035] 本发明所说的终端,可以是手机或其他终端设备,例如个人数码助理(PDA,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等。以下内容以终端为手机举例说明但不局限于此。\n[0036]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做进一步的说明。\n[0037] 本发明的系统结构示意图如附图1所示。\n[0038] 终端系统主要包括指纹识别模块1、通信模块2以及固有模块3。固有模块3是包括除纹识别模块1和通信模块2外的终端原有的其他模块。\n[0039] 所述指纹识别模块1,用于根据存储的用户指纹信息对采集的指纹进行分析和识别,若识别通过,启动固有模块3,若识别不通过,提供密码模式供用户输入,在验证密码正确后启动固有模块3;\n[0040] 通信模块2,用于提供通话或上网功能,在所述指纹识别模块1验证密码错误后向设定接收端发送终端定位信息和报警信息;\n[0041] 固有模块3,用于在所述指纹识别模块1识别指纹通过后,提供智能终端的全部正常功能,在所述指纹识别模块1验证密码正确后,提供智能终端的设定授权功能。\n[0042] 在本发明中,指纹识别模块1分别与通信模块2和智能手机的固有模块3相连接。\n[0043] 本发明所述的指纹识别模块1包括:\n[0044] 指纹传感器11、模数A/D转换器12、注册器13、智能分析器14。\n[0045] 其中,指纹识别模块1中指纹传感器11分别和模数A/D转换器12、注册器13、智能分析器14相连接,A/D转换器12分别与指纹传感器11和智能分析器14相连接,注册器\n13分别与指纹传感器11和智能分析器14相连接,智能分析器14分别与指纹传感器11、A/D转换器12和注册器13相连接。\n[0046] 通信模块2中通信单元21和扩展单元22相连接。\n[0047] 用户可通过本发明的智能手机的固有模块3的人机界面直接管理该系统。\n[0048] 指纹传感器11,采集用户指纹信息,以便进行模数转换;\n[0049] 模数A/D转换器12,对采集到的指纹信息进行模数转换,转变成数字指纹信息,以便存储和识别;\n[0050] 注册器13,对数字指纹信息进行手机功能级的注册、授权、修改、删除以及提供指纹和用户授权密码的一一对应关系,以密码作为指纹之外的身份认证,用户可以将密码授权给可信赖的家人或朋友;\n[0051] 智能分析器14,用于根据存储的用户指纹信息,对转换得到的数字指纹信息进行识别,根据识别结果分析终端应加载的功能及权限。\n[0052] 本发明所述的通信模块2包括:通信单元21、扩展单元22。\n[0053] 通信单元21,用于提供通话或上网功能,在所述指纹识别模块1验证密码错误后向设定接收端发送手机定位信息和报警信息;\n[0054] 扩展单元22,用于扩展支持第3代通信技术3G系统。\n[0055] 具体的:\n[0056] 通信单元21,可以通过于各种通信技术例如全球移动通讯系统(GSM,Global System for Mobile Communications)/码分多址系统(CDMA,Code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通用分组无线服务技术(GPRS,General Packet Radio Service)/增强型数据速率GSM演进技术(EDGE,Enhanced Data Rate for GSM Evolution),实现手机主人远程控制手机、报警、手机定位的功能;\n[0057] 扩展单元22,以对3G新技术实现可扩展,例如宽带码分多址系统(WCDMA,Wideband Code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时分同步码分多址系统(TD-SCDMA,Time Division-Synchronous Code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等。\n[0058] 以下介绍固有模块3:\n[0059] 所述固有模块3用于提供智能终端的原有功能;与指纹识别模块1进行协作,提供数字指纹信息和密码信息的存储;在所述指纹识别模块1验证密码错误后,启动手机摄像头拍摄终端使用者的人脸信息,并通过所述通信模块2发送;与通信模块2进行协作,在所述指纹识别模块1验证密码错误后,控制所述通信模块2根据终端用户所定义的保护级别发送短信息(SMS)报警,或发送包含拍摄的终端使用者的人脸信息的多媒体信息(MMS)。\n[0060] 上述介绍了本发明的终端系统,以下介绍本发明的方法流程。\n[0061] 本发明的指纹识别模块的工作流程如附图2所示。\n[0062] 首先进行初始化工作。该初始化按现有技术操作。\n[0063] 其次,初始化之后,采集手机主人的所有手指的指纹,并将指纹样本储存在智能手机固有模块的芯片卡smart card或射频卡RF card上。\n[0064] 然后,进行指纹认证过程,判断采集的指纹信息与存储的指纹信息是否一致。\n[0065] 开启手机时,会要求用户通过指纹认证程序。将手指放在传感器上如果在设定时间例如10秒内扫描到的指纹与设备内存中存储的样本匹配时,手机才会加载操作系统,正常功能才可用,然后手机主人可以进行注册指纹与密码的对应关系、授权哪些密码可使用那些功能组以及删除或重建数字指纹信息等。\n[0066] 若设定次数例如3次指纹识别无法匹配成功,则进入密码登陆模式。密码模式可供手机主人授权给其家人、朋友等可信赖的用户,让他们使用手机中的某些功能组,但保持隐私信息不被侵犯。\n[0067] 本发明的系统工作流程如附图3所示。\n[0068] 首先,初始化(手机处于关机状态)或开键盘锁、翻盖(手机处于待机状态)。\n[0069] 其次,在初始化(手机处于关机状态)或开键盘锁、翻盖(手机处于待机状态)后,指纹认证程序启动,要求识别用户指纹。\n[0070] 当有任一指纹认证成功之后,手机才会加载所有正常功能,此时合法用户才可使用手机的正常功能。若3次指纹识别无法匹配成功,则进入密码登陆模式。若密码输入正确,则根据手机主人预设的保护级别,授权用户可以使用授权的部分功能。若密码输入错误,则仅可使用通话功能或上网。如果此时非法用户没有用手机进行通话或上网,则处于待机状态,如果此时非法用户用手机进行通话或上网,则根据手机主人先前预设的号码(可以绑定多个号码,甚至是公安部门的专线)发送警示信息,携带手机当前位置的信息,或者启动手机摄像头拍摄终端使用者的人脸信息,发送包含拍摄的终端使用者的人脸信息的多媒体信息(注意,此时非法用户毫不知情)。如此一来,手机主人可用接收到的信息给公安部门提供线索,追回被盗手机。即使追不回被盗手机,手机中的隐私信息也不会被窃取,从而保护了手机中个人信息的私密性。\n[0071] 综上所述,当非法用户盗取手机之后在无法正确匹配指纹或提供正确密码的情况下,该系统能根据智能分析器分析的结果和主人设定的报警或防盗级别来保护手机中隐私信息并与手机主人进行交互,发出报警信息,同时可通过通信模块提供手机定位功能,利于公安机关破案或追回手机,有效提高智能手机的安全性,也具有高可靠性和可扩展性,成本也远低于被盗手机及资料泄密,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n[0072] 另外,本发明具有功能扩展性,既可适用于各技术制式的手机并可扩展用于3G时代的新技术,也可扩展用于PDA终端,成本也远低于被盗手机及资料泄密,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n[0073]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上述实施例的各种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步骤是可以通过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该程序可以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存储介质可以包括:只读存储器(ROM,Read Only 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 Access Memory)、磁盘或光盘等。\n[0074] 以上对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带指纹识别的智能终端系统和信息处理方法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发明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发明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同时,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发明的思想,在具体实施方式及应用范围上均会有改变之处,综上所述,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法律信息
- 2013-01-02
- 2012-12-05
专利申请权的转移
登记生效日: 2012.11.05
申请人由中山大学变更为中山大学深圳研究院
地址由510006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中山大学东校区教学实验中心C401变更为518057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虚拟大学园大楼A610室
申请人变更为中山大学
- 2010-07-21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H04M 1/725
专利申请号: 200910194172.6
申请日: 2009.11.26
- 2010-06-02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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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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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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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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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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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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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暂无 |
200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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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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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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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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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被任何外部专利所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