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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控方法、设备及其系统和基于商场的视频监控方法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510315796.4
  • IPC分类号:H04N7/18
  • 申请日期:
    2015-06-10
  • 申请人: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视频监控方法、设备及其系统和基于商场的视频监控方法
申请号CN201510315796.4申请日期2015-06-10
法律状态授权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7-01-04公开/公告号CN106303401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7/18IPC分类号H;0;4;N;7;/;1;8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555号海康科技园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董激滔;蒋海青;杜安强
代理机构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韩建伟;张永明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视频监控方法、设备及其系统和基于商场的视频监控方法。其中,该视频监控方法应用于硬盘录像机,该方法包括:获取来自图像采集设备反馈的信息,图像采集设备反馈的信息中携带有进入感知区域内的目标对象的特征信息,以及图像采集设备利用WiFi探测器探测目标对象所携带的WiFi终端设备的标识信息,感知区域设置在图像采集设备的监控区域内;根据目标对象的特征信息读取与目标对象匹配的消息;以及根据标识信息向目标对象所携带的WiFi终端设备推送消息。本发明解决了运营商在优化营销策略时由于无法确定移动终端的用户特征而无法推行细化、准确的个性化营销策略的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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