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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芦苇湿地处理污水的方法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210174869.9
  • IPC分类号:C02F9/14;C02F3/32;C02F3/34
  • 申请日期:
    2012-05-31
  • 申请人:
    江苏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人工芦苇湿地处理污水的方法
申请号CN201210174869.9申请日期2012-05-31
法律状态驳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2-10-03公开/公告号CN102701525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C02F9/14IPC分类号C;0;2;F;9;/;1;4;;;C;0;2;F;3;/;3;2;;;C;0;2;F;3;/;3;4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江苏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新区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大学科技园清源路兴业楼A栋518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江苏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江苏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惠峰;王敏丽
代理机构无锡市大为专利商标事务所代理人曹祖良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人工芦苇湿地处理城市污水的方法,具体涉及通过芦苇栽植密度以及水力停留时间来处理污水处理的方法,属于水处理环境技术领域。本发明利用人工芦苇湿地处理污水,通过物理沉淀、过滤、吸附、芦苇根系的吸收和土壤微生物的综合作用,对污水有较强的净化作用,同时能够促进芦苇的生长发育,提高芦苇的产量。在增加经济效益的同时又使污水得到最佳的综合利用,投资小、见效快,同时有较好的生态效益。是实现污水处理无害化、资源化的重要途径,也是解决水资源短缺的重要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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