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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基于在线视频的数据交互方法及装置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110137535.X
  • IPC分类号:H04N21/2668;G06F17/30
  • 申请日期:
    2011-05-25
  • 申请人: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基于在线视频的数据交互方法及装置
申请号CN201110137535.X申请日期2011-05-25
法律状态授权申报国家暂无
公开/公告日2012-11-28公开/公告号CN102802055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21/2668IPC分类号H;0;4;N;2;1;/;2;6;6;8;;;G;0;6;F;1;7;/;3;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英属开曼群岛大开曼资本大厦一座四层847号邮箱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发明人蔡景助
代理机构北京润泽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苏培华;赵娟
摘要
本申请提供了一种基于在线视频的数据交互方法,所述在线视频的特征帧中设置有用于调用特定数据信息的触发点,所述的方法包括:在播放在线视频的过程中,若所述特征帧上的触发点被触发,则依据所述触发点调用对应的特定数据信息;生成弹出层,在所述弹出层中展现所述特定数据信息。本发明可以帮助用户快速获得在线视频中的商品信息,快速完成网上购物过程,提高视频通讯线路的数据传输速度,节约服务器或格式转化处理设备的处理资源,并有效提升用户的网上购物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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