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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嘴顶置式气化室及含有它的气化炉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210465711.7
  • IPC分类号:C10J3/50;C10J3/48
  • 申请日期:
    2012-11-16
  • 申请人: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喷嘴顶置式气化室及含有它的气化炉
申请号CN201210465711.7申请日期2012-11-16
法律状态撤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4-05-28公开/公告号CN103820161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C10J3/50IPC分类号C;1;0;J;3;/;5;0;;;C;1;0;J;3;/;4;8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经海四路141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王明坤;姜从斌;信伟;张燕;葛志红;张礼
代理机构北京骥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陈书香;唐晓峰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主喷嘴顶置式气化室和气化炉,气化炉包括:炉体外壳、设置在外壳内的位于上部的气化室和位于下部的激冷室,位于气化炉底部的排渣口以及位于气化炉下部侧壁的合成气出口,其中气化室包括位于气化炉顶部中心的主喷嘴和位于顶部或/和顶部锥段的顶部辅助喷嘴或/和位于直段侧壁的侧壁辅助喷嘴,内壁可以为耐火材料构成的内壁或水冷壁与耐火材料衬里构成的复合内壁。通过主喷嘴与辅助喷嘴的联合控制,达到优化炉内流场布局、提高有效停留时间、提高碳转化率并减少壁面局部超温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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