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首页专利查询专利详情

*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仅供参考,实际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展示为准

信息记录装置、计算机设备及信息记录方法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2110778255.0
  • IPC分类号:G06F21/79;G06F21/60
  • 申请日期:
    2021-07-09
  • 申请人:
    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信息记录装置、计算机设备及信息记录方法
申请号CN202110778255.0申请日期2021-07-09
法律状态实质审查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21-09-21公开/公告号CN113420340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G06F21/79IPC分类号G;0;6;F;2;1;/;7;9;;;G;0;6;F;2;1;/;6;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号8层B段801-11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发明人邹银超;孔金灿;秦承刚;杜少华
代理机构北京永新同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暂无
摘要
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信息记录装置、计算机设备及信息记录方法。信息记录装置被配置在计算机设备中,信息记录装置包括存储介质、写接口和读接口;存储介质用于存储计算机设备启动及运行过程中生成的各种信息,其中,各种信息包括计算机设备中的应用层、系统层、硬件层以及固件层所生成的信息,存储介质中存储的各种信息是计算机设备通过调用写接口写入。

我浏览过的专利

专利服务由北京酷爱智慧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