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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以棉花秸秆碎料及石膏为基体的复合建筑材料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210083559.6
  • IPC分类号:C04B28/14
  • 申请日期:
    2012-03-27
  • 申请人:
    新疆农业大学;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以棉花秸秆碎料及石膏为基体的复合建筑材料
申请号CN201210083559.6申请日期2012-03-27
法律状态驳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2-07-25公开/公告号CN102603262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C04B28/14IPC分类号C;0;4;B;2;8;/;1;4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新疆农业大学;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2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新疆农业大学,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新疆农业大学,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发明人冯勇;李鸿刚;何金春;晋强;罗立权;朱志伟;吕先标
代理机构乌鲁木齐新科联专利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代理人王志刚
摘要
本发明属于环保建筑新材料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以棉花秸秆碎料及石膏为基体的复合建筑材料。所述复合建筑材料由下列材料按照重量份数比组成:建筑石膏100份,棉花秸秆碎料8-14份,高炉矿渣和/或钢渣40-60份,生石灰5-10份,水70-80份,缓凝剂0.1-0.6份。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不但利用了大量的工业和农业废料,变废为宝,降低了工业成本,而且,这种复合材料各项性能也符合要求,自重轻,隔热性能好,利用这种材料制作的墙板强度可以满足正常使用条件下的要求,可切割,可锯,钻、钉等方式使用。同时,这种复合材料的生产对生产设备的要求也很低,值得在我国大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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