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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肴肉原料保鲜期的方法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310558881.4
  • IPC分类号:A23B4/06
  • 申请日期:
    2013-11-12
  • 申请人:
    镇江市源春肉制品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延长肴肉原料保鲜期的方法
申请号CN201310558881.4申请日期2013-11-12
法律状态撤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4-02-19公开/公告号CN103583667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A23B4/06IPC分类号A;2;3;B;4;/;0;6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镇江市源春肉制品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晟源路1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镇江市源春肉制品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镇江市源春肉制品有限公司
发明人吴元领;吴国杰;王桂才;金效真
代理机构暂无代理人暂无
摘要
一种延长肴肉原料保鲜期的方法,包括屠宰、分割、剔骨、包装、低温贮藏等步骤。有益效果:原料鲜肉的保鲜期可延长至60天;处理工艺简单,不需要添加任何防腐剂;有效地降低了原料鲜肉的贮藏成本;为肴肉的品质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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