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 | 一种触摸屏解锁的方法及装置 |
申请号 | CN201210116457.X | 申请日期 | 2012-04-18 |
法律状态 | 暂无 | 申报国家 | 暂无 |
公开/公告日 | 2013-10-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76997A |
优先权 | 暂无 | 优先权号 | 暂无 |
主分类号 | G06F3/0488 | IPC分类号 | G;0;6;F;3;/;0;4;8;8查看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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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
权利人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当前权利人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刘涛;邵敏茹;石焱 |
代理机构 | 北京安信方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健;龙洪 |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触摸屏解锁的方法及装置,解锁方式设置模块确定参考解锁触发区域以及参考解锁操作事件条件;解锁控制模块接收所述触摸屏操作交互模块发送的用户操作信息,判断所述用户操作信息中的点触操作位置属于所述参考解锁触发区域并且判断所述用户操作信息中的点触操作事件满足所述参考解锁操作事件条件时,执行对所述触摸屏的解锁操作。本方案能够满足对移动终端的安全要求,保护私人信息,还可以提供个性化的解锁方式。
一种触摸屏解锁的方法及装置\n技术领域\n[0001] 本发明涉及触摸屏设备的人机交互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触摸屏解锁的方法及装置。\n背景技术\n[0002] 触摸显示器也被称为“触摸屏”或者“触控屏”。当前,在移动终端设备上,越来越普遍地使用触摸屏作为显示器和用户输入设备,即在移动终端中使用触摸屏来提供用户与设备进行交互的界面。为了防止设备中的私人信息被泄露,一般均提供锁定功能,即当移动设备在待机状态时把屏幕设置为不可视状态并锁定,只有当某些特定条件下,或者用户操作了特定的操作后,触摸屏才能被正常使用。\n[0003] 当前,移动终端的屏幕被锁定后,在解锁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唤醒屏幕,然后在触摸屏上进行拖动、点击、滑动等操作,或者是通过按键或组合键的方式进行解锁。现有方式的缺点包括:一,不能对移动终端设备形成更好的保护,其他用户均可进入到用户的锁屏界面进行解锁的操作,降低了移动终端的安全性;二,不能给用户提供个性化的需要。\n发明内容\n[0004]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一种触摸屏解锁的方法及装置,解决现有解锁方式中的安全性欠缺的问题。\n[0005]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触摸屏解锁的装置,包括用于感知用户对触摸屏的操作并转换为用户操作信息的触摸屏操作交互模块,还包括解锁方式设置模块,解锁控制模块;所述解锁方式设置模块,用于确定参考解锁触发区域以及参考解锁操作事件条件;所述解锁控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触摸屏操作交互模块的用户操作信息,判断所述用户操作信息中的点触操作位置属于所述参考解锁触发区域并且判断所述用户操作信息中的点触操作事件满足所述参考解锁操作事件条件时,执行对所述触摸屏的解锁操作。\n[0006] 进一步地,上述装置还可以具有以下特点:\n[0007] 参考解锁操作事件是对应于一参考解锁触发区域内的一个或多个触摸事件,或者设置有执行顺序或没有执行顺序的多个参考解锁触发区域内的多个触摸事件。\n[0008] 进一步地,上述装置还可以具有以下特点:\n[0009] 所述触摸事件是单击触屏事件、或连击触屏事件,或非闭合式的持续触屏事件或闭合式的持续触屏事件;所述闭合式的持续触屏事件的方向是顺时针或逆时针。\n[0010] 进一步地,上述装置还可以具有以下特点:\n[0011] 所述解锁方式设置模块,用于使用默认的参考解锁触发区域以及参考解锁操作事件条件,或者,将用户设定的解锁触发区域和解锁操作事件条件作为所述参考解锁操作事件和所述参考解锁操作事件条件。\n[0012] 进一步地,上述装置还可以具有以下特点:\n[0013] 所述装置还包括LED灯控制模块;\n[0014] 所述解锁控制模块,还用于在接收所述触摸屏操作交互模块的用户操作信息后,判断所述用户操作信息中的点触操作位置属于所述参考解锁触发区域时,指示所述LED控制模块控制所述触摸屏上的所述参考解锁触发区域为可视状态;还用于在接收所述触摸屏操作交互模块的用户操作信息后,判断所述用户操作信息中的点触操作位置不属于所述参考解锁触发区域时,指示所述LED控制模块控制所述触摸屏为不可视状态。\n[0015]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触摸屏解锁的方法,解锁方式设置模块确定参考解锁触发区域以及参考解锁操作事件条件;解锁控制模块接收所述触摸屏操作交互模块发送的用户操作信息,判断所述用户操作信息中的点触操作位置属于所述参考解锁触发区域并且判断所述用户操作信息中的点触操作事件满足所述参考解锁操作事件条件时,执行对所述触摸屏的解锁操作。\n[0016] 进一步地,上述方法还可以具有以下特点:\n[0017] 参考解锁操作事件是对应于一参考解锁触发区域内的一个或多个触摸事件,或者设置有执行顺序或没有执行顺序的多个参考解锁触发区域内的多个触摸事件。\n[0018] 进一步地,上述方法还可以具有以下特点:\n[0019] 所述触摸事件是单击触屏事件、或连击触屏事件,或非闭合式的持续触屏事件或闭合式的持续触屏事件;所述闭合式的持续触屏事件的方向是顺时针或逆时针。\n[0020] 进一步地,上述方法还可以具有以下特点:\n[0021] 所述解锁方式设置模块使用默认的参考解锁触发区域以及参考解锁操作事件条件,或者,将用户设定的解锁触发区域和解锁操作事件条件作为所述参考解锁操作事件和所述参考解锁操作事件条件。\n[0022] 进一步地,上述方法还可以具有以下特点:\n[0023] 所述解锁控制模块在接收所述触摸屏操作交互模块的用户操作信息后,判断所述用户操作信息中的点触操作位置属于所述参考解锁触发区域时,指示所述LED控制模块控制所述触摸屏上的所述参考解锁触发区域为可视状态,判断所述用户操作信息中的点触操作位置不属于所述参考解锁触发区域时,指示所述LED控制模块控制所述触摸屏为不可视状态。\n[0024] 本方案能够满足对移动终端的安全要求,保护私人信息,还可以提供个性化的解锁方式。\n附图说明\n[0025] 图1是实施例中用于触摸屏解锁的装置结构图;\n[0026] 图2是解锁触发区域的一种示例示意图;\n[0027] 图3是实施例中触摸屏解锁装置的另一结构图;\n[0028] 图4是实施例中触摸屏解锁方法的示意图;\n[0029] 图5是具体实施例中触摸屏解锁方法的示意图。\n具体实施方式\n[0030] 如图1所示,触摸屏解锁的装置包括触摸屏操作交互模块(101),与触摸屏操作交互模块(101)相连的解锁控制模块(102),与解锁控制模块(102)相连的解锁方式设置模块(103)。\n[0031] 触摸屏操作交互模块(101)用于感知用户对触摸屏的操作并转换为用户操作信息并通知至解锁控制模块(102)。\n[0032] 解锁方式设置模块(103)用于确定参考解锁触发区域以及参考解锁操作事件条件。\n[0033] 解锁控制模块(102)用于接收触摸屏操作交互模块(101)的用户操作信息,判断所述用户操作信息中的点触操作位置属于解锁方式设置模块(103)的参考解锁触发区域并且判断所述用户操作信息中的点触操作事件满足解锁方式设置模块(103)的参考解锁操作事件条件时(即判断解锁成功),执行对触摸屏的解锁操作。\n[0034] 参考解锁触发区域可以是一个区域,也可以是多个。区域的形状可以是矩形,还可以是圆形,星形或不规则形状。例如将触摸屏区域划分为多个矩形作为参考解锁触发区域,或者设定触摸屏区域中一个或多个圆形区域作为参考解锁触发区域,或者还可以是用户设定的触摸屏区域中一个或多个不规则形状的区域。\n[0035] 参考解锁操作事件是对应于一参考解锁触发区域内的一个或多个触摸事件,或者设置有执行顺序或没有执行顺序的多个参考解锁触发区域内的多个触摸事件。触摸事件是单击触屏事件、或连击触屏事件,或非闭合式的持续触屏事件或闭合式的持续触屏事件;其中,非闭合式的持续触屏事件可以是线段式的,线段式的持续触屏事件的方向由屏幕左向至屏幕右向或由屏幕右向至屏幕左向,还可以是其它轨迹方式的持续触屏事件;其中,闭合式的持续触屏事件可以是圆形、三角形、星形等闭合轨迹方式,还可以是其它不规则的闭合轨迹方式,闭合式的持续触屏事件的方向可以是顺时针也可以是逆时针。\n[0036] 下面通过举例进行详细说明参考解锁触发区域以及参考解锁操作事件条件。\n[0037] 场景一:如图2所示,按屏幕区域的横边的中线和纵边的中线将屏幕区域划分为四个相等的矩形子区域,即子区域一、二、三、四。将其中子区域一作为参考解锁触发区域。\n[0038] 参考解锁操作事件条件是在子区域一中的一个触屏事件,例如单击触屏事件、或连击触屏事件(例如两连击或三连击)、或非闭合式的持续触屏事件、或闭合式的持续触屏事件。\n[0039] 参考解锁操作事件条件还可以是在子区域一中连续的多个触屏事件,例如依次为单击触屏事件、非闭合式的持续触屏事件,或者依次为单击触屏事件、闭合式的持续触屏事件,或者可行的方式。在子区域一中连续的多个触屏事件还可以按设定的次序执行,也可以无需依照设定的次序执行。\n[0040] 场景二:如图2所示,按屏幕区域的横边的中线和纵边的中线将屏幕区域划分为四个相等的矩形子区域,即子区域一、二、三、四。将其中子区域一和子区域二作为参考解锁触发区域。\n[0041] 参考解锁操作事件条件是在子区域一中一个或多个触屏事件,以及子区域二中的一个或多个触屏事件。对子区域一的触屏操作和对子区域二的触屏操作可以依照先子区域一再子区域二的次序,也可以不依照此次序。各子区域中的触屏操作也可以依照设定顺序也可以无需依照设定顺序。对于两个以上子区域的触屏操作同理。\n[0042] 例如用户需在子区域一中进行依次的单击触屏事件、非闭合式的持续触屏事件,再在子区域二中进行依次的单击触屏事件、闭合式的持续触屏事件,即可以认为解锁成功。\n再例如,用户需在子区域一中进行单击触屏事件和线段式的持续触屏事件,在子区域二中进行单击触屏事件和闭合式的持续触屏事件便可以认为解锁成功。\n[0043] 参考解锁触发区域以及参考解锁操作事件条件可以是系统默认的(例如最常见的\n3*3或2*2矩阵分区),例如默认上述方式中的一种。还可以是由移动终端向用户提供几种可选择的方式,用户选择其中一种,例如解锁方式设置模块(103)通过触摸屏向用户显示可提供的几种选择方式的具体内容,解锁方式设置模块(103)将根据用户选定的方式对应的解锁触发区域以及解锁操作事件作为参考解锁触发区域以及参考解锁操作事件。例如,用户可输入行数和列数,进而将屏幕分区为自定义的矩阵分区;下面将屏幕分成2*2作为实例,若屏幕为480*960像素,将屏幕分成均等的4块小分区,分区1的顶点坐标为:[(480,960)、(480,480)、(240,480)、(240,960)],分区2的顶点坐标为[(0,480)、(0、960)、(240,960)、(240,480)],分区3的顶点坐标为[(240,0)、(240,480)、(480,480)、(480,0)],分区4的顶点坐标为[(0,0)、(240,0)、(0,480)、(240,480)],解锁方式设置模块(103)将每块分区的4个交点的坐标进行储存到此空间中,从而实现触摸屏的分区;分区的顶点坐标详见图2。\n[0044] 如图3所示,本方案中装置中还包括LED灯控制模块,为方便用户使用,解锁控制模块(102)还用于在接收触摸屏操作交互模块(101)的用户操作信息后,判断所述用户操作信息中的点触操作位置属于参考解锁触发区域时,指示LED灯控制模块(104)控制触摸屏上的参考解锁触发区域为可视状态。\n[0045] 解锁控制模块(102)还用于在接收触摸屏操作交互模块(101)的用户操作信息后,判断所述用户操作信息中的点触操作位置不属于所述参考解锁触发区域时,指示LED控制模块(104)控制触摸屏为不可视状态。\n[0046] 解锁控制模块(102)还用于在判断解锁成功后,指示LED控制模块(104)控制触摸屏整体为可视状态;还用于在判断解锁成功后,通过显示模块提示解锁成功,还用于在判断解锁失败后,通过显示模块提示解锁失败。\n[0047] 如图4所示,触摸屏解锁的方法包括:解锁方式设置模块确定参考解锁触发区域以及参考解锁操作事件条件;解锁控制模块接收所述触摸屏操作交互模块发送的用户操作信息,判断所述用户操作信息中的点触操作位置属于所述参考解锁触发区域并且判断所述用户操作信息中的点触操作事件满足所述参考解锁操作事件条件时,执行对所述触摸屏的解锁操作。\n[0048] 关于参考解锁区域和参考解锁操作事件设置方式与上述装置相关描述中相同,解锁方式设置模块使用默认的参考解锁触发区域以及参考解锁操作事件条件或者将用户设定的解锁触发区域和解锁操作事件条件作为所述参考解锁操作事件和所述参考解锁操作事件条件的方式与相述装置相关描述中相同,此处不再赘述。\n[0049] 本方案中解锁控制模块(102)中还可以设置是否开启本方案解锁方式(称为分区域解锁方式)的标识,如果移动终端采用默认方式或者用户开启方式启用了本方案的分区域解锁方式,则解锁控制模块(102)记录此分区域解锁方式为开启状态,如果移动终端采用现有技术中的解锁方式,则解锁控制模块(102)记录此分区域解锁方式为关闭状态。解锁控制模块(102)收到触摸屏操作交互模块(101)的用户操作信息后,判断分区域解锁方式是否为开启状态,如果是开启状态,则按照本方案描述的方法进行相应的解锁判断,如果是关闭状态,则按照现有技术中的方式进行相应的解锁判断。如果移动终端中默认只能使用本方案的分区域解锁方式,或者默认设置分区域解锁方式为分区域解锁方式,则解锁控制模块(102)收到触摸屏操作交互模块(101)的用户操作信息后,直接使用本方案的方式进行相应的解锁判断。\n[0050] 解锁控制模块(102)判断用户操作的位置属于参考解锁触发区域时,通知LED灯控制模块点亮触摸屏上此位置所属的解锁触发区域,否则不作处理,或者提醒用户解锁失败。\n[0051] 解锁控制模块(102)判断用户操作信息中的点触操作位置属于所述参考解锁触发区域并且判断所述用户操作信息中的点触操作事件满足所述参考解锁操作事件条件时,执行对所述触摸屏的解锁操作,还可以通知用户解锁成功。\n[0052] 本方案中可以设置最大解锁错误次数,用户连续解锁错误超过此次数时,锁定终端。\n[0053] 以图5的方法为例详细说明触摸屏解锁的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n[0054] S1001:解锁控制模块收到触摸屏操作交互模块的用户操作信息;\n[0055] S1002:解锁控制模块判断当前是否开启了分区解锁方式,如果未开启,采用普通的解锁方式,如果已开启,转到步骤S1201;\n[0056] S1201:判断用户操作信息对应的用户点触位置是否属于参考解锁触发区域,若是则转向S1202;否则转向S1001;\n[0057] S1202:解锁控制模块通知LED灯控制模块点亮触摸屏上用户点触位置所属的参考解锁触发区域,并转向S1203;\n[0058] S1203:用户继续输入解锁事件,转向S1204;\n[0059] S1204:解锁控制模块判断用户的解锁事件是否正确,解锁事件正确则转向S1211;\n解锁方式错误则转向S1221;\n[0060] S1211:通过显示模块提示用户解锁成功,终端显示主界面;\n[0061] S1221:通过显示模块提示用户解锁失败,并转到S1222;\n[0062] S1222:解锁控制模块判断解锁输入次数是否已经超过解锁上限,若超过解锁次数上限,设备则返回到待机状态;若解锁次数未达到上限,则转到S1202,继续解锁操作。\n[0063] 具体实现方式举例:\n[0064] 例一\n[0065] 应用场景:按屏幕区域的横边的中线和纵边的中线将屏幕区域划分为四个相等的矩形子区域,即子区域一、二、三、四。将其中子区域一和子区域二作为参考解锁触发区域。\n参考解锁操作事件条件是用户需在子区域一中进行依次的单击触屏事件(第一子条件)、线段式的持续触屏事件(第二子条件),再在子区域二中进行依次的单击触屏事件(第三子条件)、闭合式的持续触屏事件(第四子条件)。\n[0066] 执行方法:终端处于锁屏状态,用户在子区域一中单击触屏,触摸屏操作交互模块(101)将此单击触屏事件操作的用户操作信息通知至解锁控制模块(102),解锁控制模块(102)判断此用户操作信息中的点触操作位置属于子区域一,触发LED灯控制模块(104)点亮屏幕上的子区域一,用户可以看到触摸屏上子区域一上的桌面内容,解锁控制模块(102)判断此单击触屏操作满足参考解锁操作事件条件中的第一个子条件,继续等待用户的操作;用户继续在子区域一进行线段式的持续触屏,解锁控制模块(102)判断此持续触屏事件满足参考解锁操作事件条件中的第二个子条件;用户继续在子区域二进行单击触屏事件,解锁控制模块(102)判断此用户操作信息中的点触操作位置属于子区域二,触发LED灯控制模块(104)点亮屏幕上的子区域二,用户可以看到触摸屏上子区域二上的桌面内容,解锁控制模块(102)判断此单击触屏操作满足参考解锁操作事件条件中的第三个子条件,继续等待用户的操作;用户继续在子区域二进行闭合式的持续触屏,解锁控制模块(102)判断此持续触屏事件满足参考解锁操作事件条件中的第四个子条件,至此解锁控制模块(102)判断用户的整体操作满足所述参考解锁操作事件条件,判断解锁成功,执行对所述触摸屏的解锁操作。\n[0067] 例二\n[0068] 应用场景与例一中的应用场景相同。\n[0069] 执行方法:终端处于锁屏状态,用户在子区域一中单击触屏,触摸屏操作交互模块(101)将此单击触屏事件操作的用户操作信息通知至解锁控制模块(102),解锁控制模块(102)判断此用户操作信息中的点触操作位置属于子区域一,触发LED灯控制模块(104)点亮屏幕上的子区域一,解锁控制模块(102)判断此单击触屏操作满足参考解锁操作事件条件中的第一个子条件,继续等待用户的操作;用户继续在子区域一进行线段式的持续触屏,解锁控制模块(102)判断此持续触屏事件满足参考解锁操作事件条件中的第二个子条件;\n用户继续在子区域二进行双击触屏事件,解锁控制模块(102)判断此用户操作信息中的点触操作位置属于子区域二,触发LED灯控制模块(104)点亮屏幕上的子区域二,解锁控制模块(102)判断此单击触屏操作不满足参考解锁操作事件条件中的第三个子条件,指示所述LED控制模块控制所述触摸屏为不可视状态,触摸屏继续保持锁定状态。\n[0070] 例三\n[0071] 应用场景与例一中的应用场景相同。\n[0072] 执行方法:终端处于锁屏状态,用户在子区域三中单击触屏,触摸屏操作交互模块(101)将此单击触屏事件操作的用户操作信息通知至解锁控制模块(102),解锁控制模块(102)判断此用户操作信息中的点触操作位置不属于参考解锁触发区域,不执行其它处理。\n[0073]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任意组合。\n[0074] 当然,本发明还可有其他多种实施例,在不背离本发明精神及其实质的情况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根据本发明作出各种相应的改变和变形,但这些相应的改变和变形都应属于本发明所附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n[0075]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上述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步骤可通过程序来指令相关硬件完成,所述程序可以存储于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如只读存储器、磁盘或光盘等。可选地,上述实施例的全部或部分步骤也可以使用一个或多个集成电路来实现。相应地,上述实施例中的各模块/单元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模块的形式实现。本发明不限制于任何特定形式的硬件和软件的结合。
法律信息
- 2019-11-29
专利权的转移
登记生效日: 2019.11.11
专利权人由南京中兴新软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由210012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紫荆花路68号变更为518057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
- 2017-06-16
- 2017-05-31
专利申请权的转移
登记生效日: 2017.05.11
申请人由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南京中兴新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由518057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法务部变更为210012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紫荆花路68号
- 2013-11-27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G06F 3/0488
专利申请号: 201210116457.X
申请日: 2012.04.18
- 2013-10-30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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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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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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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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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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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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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暂无 |
200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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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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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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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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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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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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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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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被任何外部专利所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