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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名称 | 一种车辆违规行为举证的方法及其系统 |
申请号 | CN201610053520.8 | 申请日期 | 2016-01-27 |
法律状态 | 授权 | 申报国家 | 中国 |
公开/公告日 | 2016-05-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5590454A |
优先权 | 暂无 | 优先权号 | 暂无 |
主分类号 | G08G1/017 | IPC分类号 | G;0;8;G;1;/;0;1;7;;;H;0;4;N;7;/;1;8查看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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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福建工程学院 | 申请人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学园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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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
权利人 | 福建工程学院 | 当前权利人 | 福建工程学院 |
发明人 | 邹复民;蒋新华;张茂林;徐翔;廖律超;赖宏图;朱铨;方卫东;甘振华;郑鸿杰;陈子标;邓艳玲;葛祥海;张美润;胡蓉 |
代理机构 | 福州市博深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林志峥 |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车辆违规行为举证的方法及其系统,方法包括:获取全景行车记录仪的监控视频信息;若确认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状态,且能够依据所述监控视频信息获取包括违规车辆的违规前状态、违规时状态以及违规后状态的违规图片信息,则判定存在交通违规行为;提示存在交通违规行为;若接收到对所述交通违规行为的举报指令,则将所述违规图片信息发送至交通监管平台。本发明以监控视频信息为依据,提供一种全自动违规行为识别、证据提取以及授权后自动完成举证的模式,配合交通监管平台实现违规行为全面、及时、准确地在线举证。
一种车辆违规行为举证的方法及其系统\n技术领域\n[0001] 本发明涉及行车安全领域,具体说的是一种车辆违规行为举证的方法及其系统。\n背景技术\n[0002]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驾驶行为我们称为加塞。交警部门明确了几种常见的加塞违法行为:一是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用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影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的;二是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排队,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影响前方车辆正常行驶的;三是机动车通过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未依次排队,在车道的实线分界线随意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四是机动车从直行车道驶入左转弯待转区的;五是机动车从左转弯车道直行;六是机动车规避路口直行红灯,采用右转弯绕行实现直行的。\n[0003] 在“加塞”过程中,不仅降低了路口的通信率,而且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给人们出行带来巨大的影响。目前对上述的加塞违规的取证主要是通过安装在路口的电子警察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违法行为进行监控抓拍。然而电子警察受限于固定区域,只有在靠近摄像头的位置才能抓拍到。为了弥补这个不足,本专利采用带有定位与通信功能的行车记录仪,对未依次排队,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影响前方车辆正常行驶的最为常见加塞违规行为进行举报。\n[0004] 申请号为201320357219.8的专利申请公开了一种一体化车辆违章调头抓拍识别系统,具体公开了包括前端图像采集模块用于拍摄道路场景;车辆检测模块用于对监控区内的进入车辆建立行车轨迹并将行车轨迹发送到无线网络通讯模块;同时对车辆车牌进行抓拍并将抓拍图像传送到车牌识别模块对抓拍图像进行车牌的检测及识别,并将识别结果传送到控制中心。\n[0005] 上述方案是安装于道路上的监控系统,针对的是道路上所有车辆的违规监控,监控范围过大,难以准确地抓拍到车辆违规的证据,不具针对性;同时,其系统内部的数据处理量也大,负担繁重;进一步的,还需要现场布线施工,及相关硬件设备的支持,后期维护成本高。\n[0006] 因此,为了更好的配合交警部门为公众服务而设立的举报窗口,帮助有效制约加塞违规行为,同时维护受害车辆的合法利益,我们有必要提供一种能够对车辆违规行为举证的方法及系统。\n发明内容\n[0007]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车辆违规行为举证的方法及其系统,实现全自动完成违规行为的识别和取证。\n[0008]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为:\n[0009] 一种车辆违规行为举证的方法,包括:\n[0010] 获取全景行车记录仪的监控视频信息;\n[0011] 若确认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状态,且能够依据所述监控视频信息获取包括违规车辆的违规前状态、违规时状态以及违规后状态的违规图片信息,则判定存在交通违规行为;\n[0012] 提示存在交通违规行为;\n[0013] 若接收到对所述交通违规行为的举报指令,则将所述违规图片信息发送至交通监管平台。\n[0014] 本发明提供的另一个技术方案为:\n[0015] 一种车辆违规行为举证的系统,包括:\n[0016] 第一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全景行车记录仪的监控视频信息;\n[0017] 确认模块,用于确认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状态;\n[0018] 第二获取模块,用于依据所述监控视频信息获取包括违规车辆的违规前状态、违规时状态以及违规后状态的违规图片信息;\n[0019] 判定模块,用于依据确认模块和第二获取模块判定是否存在交通违规行为;\n[0020] 提示模块,用于提示存在交通违规行为;\n[0021] 第一接收模块,用于接收对所述交通违规行为的举报指令;\n[0022] 发送模块,用于将所述违规图片信息发送至交通监管平台。\n[0023]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区别于现有技术的交通事故监控方式难以准确地抓拍到车辆违规的证据,举证不具针对性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一种车辆违规行为举证的方法,以车辆的行车记录仪实时获取的监控视频信息为基础,实现自动化识别是否存在车辆违规行为,自动获取违规证据,以及授权举报后自动完成违规举证。当车牌处于减速慢行状态时,将自动对监控视频信息进行分析处理,若能提取违规图片信息,则认为存在交通违规行为,主动提示行车人员是否进行举报,并在授权后配合交通监管平台完成举证;本发明通过实时地对车辆所处路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在事故发生时自动提取证据,实现全自动对违规行为进行举证。本发明实现了以监控视频信息为依据的全自动举证模式,能够配合交通监管平台实现违规行为全面、及时、准确地在线举证,其成本低,监控力度大,又能充分调动群众对违规行为举报的积极性;是一种制约交通违规行为的行之有效的方法。\n附图说明\n[0024] 图1为本发明一种车辆违规行为举证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n[0025]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一全自动识别违规行为以及提取证据的流程示意图;\n[0026]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一中违规证据智能推荐的流程示意图;\n[0027]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一一种车辆违规行为举证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n[0028] 图5为本发明一种车辆违规行为举证的系统的功能结构组成示意图;\n[0029] 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二中一种车辆违规行为举证的系统的功能结构组成示意图;\n[0030] 图7为本发明实施例三一种车辆违规行为举证的系统的功能结构组成示意图。\n[0031] 标号说明:\n[0032] 1、第一获取模块;2、确认模块;3、第二获取模块;4、判定模块;5、提示模块;6、第一接收模块;7、发送模块;8、第三获取模块;9、第一判断模块;10、第一记录模块;11、第二记录模块;12、第三记录模块;13、第四获取模块;14、分析处理模块;15、第二判断模块;16、第四记录模块;17、初始化模块;18、第五获取模块;19、累计模块;20、第六获取模块;21、执行模块;22、第五记录模块;23、标记模块;24、移动客户端;25、展示单元;26、第一接收单元;27、第二接收单元;28、发送单元;29、交通监管平台。\n具体实施方式\n[0033] 为详细说明本发明的技术内容、所实现目的及效果,以下结合实施方式并配合附图予以说明。\n[0034] 本发明最关键的构思在于:以监控视频信息为依据,全自动识别违规行为、提取违规证据,配合交通监管平台实现违规行为全面、及时、准确地在线举证。\n[0035] 请参照图1至图4,本发明提供一种车辆违规行为举证的方法,包括:\n[0036] 获取全景行车记录仪的监控视频信息;\n[0037] 若确认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状态,且能够依据所述监控视频信息获取包括违规车辆的违规前状态、违规时状态以及违规后状态的违规图片信息,则判定存在交通违规行为;\n[0038] 提示存在交通违规行为;\n[0039] 若接收到对所述交通违规行为的举报指令,则将所述违规图片信息发送至交通监管平台。\n[0040] 从上述描述可知,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发明提供一种实时对车辆所处状态进行判断,检测到违规行为的发生后自动提取违规证据的全自动举证模式。本发明的违规行为举证方法,能够在行车人员无举证意识或者忘记触发举证指令时自动提取证据,并进行提示,确保违规行为举证工作的顺利进行,行车人员的行车权益得到维护;为车辆违规行为及时和准确地举证提供了双重保证。\n[0041] 进一步的,所述“确认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状态”具体为:\n[0042] 获取车辆包括位置点和行车速度的行车数据;\n[0043] 若车辆在第一预设时长内的平均行车速度小于预设的平均速度阈值,且所述位置点与路口的距离小于设定的距离阈值,且车辆的所述行车速度小于设定的第一速度阈值,则判定所述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状态。\n[0044] 由上述描述可知,基于大多数违规行为,如违规加塞行为的发生大多是在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的状态下。因此,本发明通过判断车辆的平均行车速度、是否处于路口来以及当前的行车速度来准确的判定车辆是否处于减速慢行状态,为违规加塞行为发生时证据的准确、快速提取做好准备工作。\n[0045] 进一步的,所述“确认所述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状态”之后,进一步包括:\n[0046] 每间隔第二预设时长从所述监控视频信息中获取时间点标记最新的一帧视频图像;\n[0047] 依据所述视频图像,判断所述车辆的正前方区域,间隔所述车辆预设第一距离范围内是否可识别到清晰可见的第一车牌;\n[0048] 若是,则记录识别到的第一车牌、所述视频图像对应的第一帧号及其对应的第一时间点;\n[0049] 记录所述车辆的行车速度大于预设的第二速度阈值时对应的第二时间点,或者所述车辆的行车速度小于预设的第二速度阈值,且依据所述车辆当前的位置判定所述车辆通过所述路口时对应的第三时间点;\n[0050] 获取所述第一时间点到第二时间点或者第一时间点到第三时间点之间的监控视频信息。\n[0051] 由上述描述可知,在确认车辆为减速慢行状态后,将自动进入检测阶段,获取车辆前方出现第一车牌时到开始加速时,或者出现第一车牌时到通过路口时的监控视频信息,为后续针对性地对这段极有可能发生违规行为的监控视频信息的分析处理做准备。\n[0052] 进一步的,所述“依据所述监控视频信息获取包括违规车辆的违规前状态、违规时状态以及违规后状态的违规图片信息”具体为:\n[0053] 从所述第一时间点到第二时间点或者第一时间点到第三时间点之间的监控视频信息中的最后一帧视频图像开始逐帧往前分析处理;判断所获取的视频图像的正中间区域是否可识别到清晰可见,且不同于所述第一车牌的第二车牌;\n[0054] 若是,则记录所述视频图像对应的第二帧号;初始化第二车牌的违规真假值;获取下一帧视频图像;\n[0055] 若识别到所述下一帧视频图像中第二车牌的位置相较于所述视频图像中第二车牌的位置向左侧或右侧方向移动,则累计所述违规真假值加一,反之累计减一;\n[0056] 继续获取下一帧视频图像,返回执行所述判断所获取的视频图像的正中间区域是否可识别到清晰可见,且不同于所述第一车牌的第二车牌的步骤,直至所述违规真假值大于预设的真假阈值;\n[0057] 记录所述违规真假值大于预设的真假阈值时所获取的视频图像对应的第三帧号;\n[0058] 依次标记所述第一帧号、第二帧号和第三帧号所对应的视频图像为所述第二车牌违规前状态、违规后状态以及违规时状态。\n[0059] 由上述描述可知,通过对特定时间段内的监控视频信息进行逐帧分析处理,结合违规行为的特征进行判断,获取违规行为发生过程中第二车牌违规前状态、违规时状态以及违规后状态的视频图像作为证据,为还原事故发生现场提供证据支持,同时也能帮助事故责任地准确认定。\n[0060] 进一步的,所述“将所述违规图片信息发送至交通监管平台”具体为:\n[0061] 接收对应所述违规图片信息的违规行为类型和违法代码信息;\n[0062] 将包括当前时间、当前位置、所述违规图片信息、违规行为类型和违规代码信息的违规证据发送至移动客户端;\n[0063] 通过移动客户端将违规证据发送至交通监管平台。\n[0064] 进一步的,所述“将所述违规图片信息发送至交通监管平台”具体为:\n[0065] 发送所述违规图片信息至移动客户端;\n[0066] 移动客户端展示所述违规图片信息;\n[0067] 移动客户端接收选定预设个数的违规图片信息的指令;\n[0068] 移动客户端接收对应所述违规图片信息的违规行为类型和违法代码信息;\n[0069] 将包括当前时间、当前位置、所述违规图片信息、违规行为类型和违规代码信息的违规证据发送至交通监管平台。\n[0070] 由上述描述可知,获取违规证据后,可以通过短距离传输方式(如蓝牙)先传送至移动客户端(如手机、平板等移动客户端)中,支持行车人员对违规证据中的图片信息进行确认、筛选,确保证据的准确性;而当移动客户端处于wifi无线网络或蜂窝网络状态时,还能自动上传违规证据至交通监管平台,简化举证流程;上述确认、筛选、自动上传步骤能够依据行车人员的实际操作需求进行自定义配置,更好的为行车人员服务,提高用户体验。\n[0071] 本发明提供的另一个技术方案为:\n[0072] 请参阅图5至图7,本发明提供一种车辆违规行为举证的系统,包括:\n[0073] 第一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全景行车记录仪的监控视频信息;\n[0074] 确认模块,用于确认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状态;\n[0075] 第二获取模块,用于依据所述监控视频信息获取包括违规车辆的违规前状态、违规时状态以及违规后状态的违规图片信息;\n[0076] 判定模块,用于依据确认模块和第二获取模块判定是否存在交通违规行为;\n[0077] 提示模块,用于提示存在交通违规行为;\n[0078] 第一接收模块,用于接收对所述交通违规行为的举报指令;\n[0079] 发送模块,用于将所述违规图片信息发送至交通监管平台。\n[0080] 进一步的,所述确认模块包括:\n[0081] 获取单元,用于获取车辆包括位置点和行车速度的行车数据;\n[0082] 判定单元,用于若车辆在第二预设时长内的平均行车速度小于预设的平均速度阈值,且所述位置点与路口的距离小于设定的距离阈值,且车辆的所述行车速度小于设定的第一速度阈值,则判定所述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状态。\n[0083] 进一步的,还包括:\n[0084] 第三获取模块,用于每间隔第三预设时长从所述监控视频信息中获取时间点标记最新的一帧视频图像;\n[0085] 第一判断模块,用于依据所述视频图像,判断所述车辆的正前方区域,间隔所述车辆预设第一距离范围内是否可识别到清晰可见的第一车牌;得到第一判断结果;\n[0086] 第一记录模块,用于若第一判断结果为是,则记录识别到的第一车牌、所述视频图像对应的第一帧号及其对应的第一时间点;\n[0087] 第二记录模块,用于记录所述车辆的行车速度大于预设的第二速度阈值时对应的第二时间点;\n[0088] 第三记录模块,用于记录所述车辆的行车速度小于预设的第二速度阈值,但依据所述车辆当前的位置判定所述车辆通过所述路口时对应的第三时间点;\n[0089] 第四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所述第一时间点到第二时间点或第一时间点到第三时间点之间的监控视频信息;\n[0090] 分析处理模块,用于从所述第一时间点到第二时间点或第一时间点到第三时间点之间的监控视频信息中的最后一帧视频图像开始逐帧往前分析处理;\n[0091] 第二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获取的视频图像的正中间区域是否可识别到清晰可见,且不同于所述第一车牌的第二车牌,得到第二判断结果;\n[0092] 第四记录模块,用于若第二判断结果为是,则记录所述视频图像对应的第二帧号;\n[0093] 初始化模块,用于初始化第二车牌的违规真假值;\n[0094] 第五获取模块,用于获取下一帧视频图像;\n[0095] 累计模块,用于若识别到所述下一帧视频图像中第二车牌的位置相较于所述视频图像中第二车牌的位置向左侧或右侧方向移动,则累计所述违规真假值加一,反之累计减一;\n[0096] 第六获取模块,用于继续获取下一帧视频图像;\n[0097] 执行模块,用于返回执行所述第二判断模块,直至所述违规真假值大于预设的真假阈值;\n[0098] 第五记录模块,用于记录所述违规真假值大于预设的真假阈值时所获取的视频图像对应的第三帧号;\n[0099] 标记模块,用于依次标记所述第一帧号、第二帧号和第三帧号所对应的视频图像为所述第二车牌违规前状态、违规后状态以及违规时状态。\n[0100] 进一步的,还包括移动客户端,所述移动客户端包括展示单元、第一接收单元、第二接收单元和发送单元;\n[0101] 所述发送模块,具体用于发送所述违规图片信息至移动客户端;\n[0102] 所述展示单元,用于移动客户端展示所述违规图片信息;;\n[0103] 所述第一接收单元,用于移动客户端接收选定预设个数的违规图片信息的指令;\n[0104] 第二接收单元,用于移动客户端接收对应所述违规图片信息的违规行为类型和违法代码信息;\n[0105] 发送单元,用于将包括当前时间、当前位置、所述违规图片信息、违规行为类型和违规代码信息的违规证据发送至交通监管平台。\n[0106] 实施例一\n[0107] 请参照图1-图4,本实施例提供一种车辆违规行为举证的方法,具体运用场景设定为:小王驾驶装载带有GPS定位系统、蓝牙或3G、4G网络,可视角广且具有唯一ID编号的全景行车记录仪的车辆行驶至路口时,小王排队等候红灯。后方机动车从右侧穿插至小王前方。\n全景行车记录仪检测到后,提醒小王是否要举报之前发生的加塞行为,小王确认举报后,全景行车记录仪将自动推荐出加塞违规证据,并上传至交通监管平台;交通平台处理后,将此次处理结果反馈给小王。\n[0108] 请参阅图2,具体实现过程如下:\n[0109] SS4:通过GPS定位系统实时获取车辆包括经纬度和行车速度的行车数据;\n[0110] SS41:判断车辆在第二预设时长内的平均行车速度是否小于预设的平均速度阈值S1米/秒;所述第二预设时长优选为20-60秒,最佳为30s;若否,则执行SS42;若是,则执行SS43;\n[0111] SS42:判定当前车速较快的情况下无加塞违规行为;返回SS4;\n[0112] SS43:依据GPS定位系统获取的经纬度信息,调用地图进行匹配,获取车辆的位置点,判断所述位置点与路口的距离是否小于设定的距离阈值D米;若否,则执行SS44;若是,则执行SS45;\n[0113] SS44:判定车辆当前所处位置非路口,视为无加塞违规行为,返回SS4;\n[0114] SS45:判断车辆当前的行车速度是否小于设定的第一速度阈值,若否,则判定当前车速较快的情况下无加塞违规行为,若是,则执行SS46:\n[0115] SS46:判定车辆当前处于减速慢行状态,读取GPS定位系统的行车数据,存入缓存单元;\n[0116] SS47:每间隔第三预设时长T秒从缓存单元中的所述监控视频信息中获取时间点标记最新的一帧视频图像进行分析处理,该帧视频图像信息对应的是行车记录仪最新获取到的视频图像;判断当前帧视频图像正前方,间隔第一距离X1范围内是否可以识别到清晰可见的车牌;若是,则执行SS48;若否,则执行SS53;\n[0117] SS48:分析当前帧视频图像中的车牌,读取车牌D;记录当前帧视频图像的帧号T4,对应的第一时间点Z1和车牌D,所述车牌D为加塞前小王车辆的前车车牌;执行SS49;\n[0118] SS49:判断车辆当前的行车速度是否大于预设的第二速度阈值S2米/秒;若否,则执行SS50;若是,则执行SS51;\n[0119] SS50:判断车辆当前的位置是否已经通过路口;若是,则执行SS51;若否,则返回SS49;\n[0120] SS51:记录当前的时间点Z2;\n[0121] SS52:获取第一时间点Z1到当前的时间点Z2之间的监控视频信息,存至缓存单元;\n进入加塞违规证据智能推荐流程SS61。\n[0122] SS53:判断车辆的当前行车速度是否大于第二速度阈值S2米/秒;若否,则执行SS54;若是,则执行SS55;\n[0123] SS54:依据车辆当前的经纬度,调用地图进行判断是否已经通过路口;若是,则执行SS55;若否,则返回执行SS47。\n[0124] SS55:判定路口不拥堵或已经通过路口,视为无加塞违规行为,返回SS4。\n[0125] 请参阅图3,加塞违规证据智能推荐流程:\n[0126] SS61:将缓存单元中的监控视频信息加载到处理内存,从最后一帧视频图像开始逐帧往前分析处理;\n[0127] SS62:判断当前帧视频图像的正中间区域,即小王车辆的正前方中间区域是否能够识别到清晰可见的车牌,若否,则执行SS63;若是,则执行SS64;\n[0128] SS63:获取当前帧视频图像的前一帧视频图像,返回执行SS62;\n[0129] SS64:分析当前帧视频图像,读取视频图像中的车牌E;\n[0130] SS65:判断车牌E是否与车牌D相同,若是,则执行SS66;若否,则执行SS67;\n[0131] SS66:判定该路口无加塞违规行为,结束流程。\n[0132] SS67:记录当前帧视频图像的帧号T5;\n[0133] SS68:获取相对于帧号T5的前一帧视频图像,同时初始化车牌E的加塞违规真假值Q=0;\n[0134] SS69:判断当前帧视频图像中车牌的位置相较于前一帧视频图像是否往左侧或右侧移动,若是,则车辆E的加塞违规真假值Q+1,执行SS70;\n[0135] 若否,则车辆的车辆E的加塞违规真假值Q-1,执行SS70;\n[0136] SS70:判断当前帧视频图像正中间区域是否出现车牌D,若否,则执行SS71;若是,则执行SS72;\n[0137] SS71:获取当前帧视频图像的前一帧视频图像,返回执行SS69;\n[0138] SS72:判断车辆E的加塞违规真假值Q是否大于预设的真假阈值N;若否,则执行SS73;若是,则执行SS74;\n[0139] SS73:证据不足无法辨别,判定为无加塞违规行为;结束流程。\n[0140] SS74:记录当前帧视频图像的帧号T6;\n[0141] SS75:从视频缓冲单元中提取所记录的帧号为T4、T5和T6的视频图像,分别对应车牌E加塞前、加塞后和加塞时的违规图片信息;执行S2。\n[0142] 请参阅图4\n[0143] S2:将获取的加塞前、加塞后和加塞时的违规图片信息显示在行车记录仪的屏幕上;\n[0144] S3:等待接收行车人员对所述违规图片信息是否满意的反馈信息,若满意所选取的图片信息,可以点击确认键,执行S14;若对所记录的图片信息不满意,需要修改,则点击修改按键,或直接双击不满意的图片信息,然后执行S11;\n[0145] S11:接收到行车人员选定3张违规图片信息中一张违规图片信息的第一指令后;\n以所选定的违规图片信息对应的时间点为中心时间轴,每间隔一预设时长获取所述中心时间轴之前和中心时间轴之后,共计Y张的违规图片信息,优选所述Y为6-12张;\n[0146] S12:将Y张的违规图片信息展示在行车记录仪的液晶屏幕上,供行车人员选择;\n[0147] S13:接收选定Y张违规图片信息中一张违规图片信息的第二指令;同时使用第二指令对应的这张违规图片信息替换所述第一指令对应的违规图片信息,实现违规图片信息的修改;执行S14。\n[0148] S14:接收行车人员输入的违规行为类型和违法代码信息;\n[0149] S15:将包括当前时间、当前位置、所选定的违规图片信息、违规行为类型和违规代码信息的违规证据发送至移动客户端;\n[0150] S16:通过移动客户端上传至交通监管平台,完成辅助举证过程。\n[0151] 当然,还可以通过移动客户端来实现违规图片信息的展示、选定、违规行为相关信息的输入。具体的,步骤SS75之后,行车记录仪发送所述违规图片信息至移动客户端;移动客户端展示所述违规图片信息;移动客户端接收选定预设个数的违规图片信息的指令;具体的选定方式同上述在行车记录仪上的操作相同,在此不重复累述;然后移动客户端接收对应所述违规图片信息的违规行为类型和违法代码信息;将包括当前时间、当前位置、所述违规图片信息、违规行为类型和违规代码信息的违规证据发送至交通监管平台,完成自动举证行为。\n[0152] 需要说明的是,也可以通过行车记录仪与交通监管平台建立无线连接关系后,直接通过行车记录仪在线递交违规证据。所述移动客户端可以是智能手机移动平台或者其他移动客户端,只需其能够与交通监管平台建立通信连接即可,在此,以智能手机为例进行说明。智能手机与交通监管平台之间建立基于无线wifi网络或者蜂窝网络的连接链路;所述交通监管平台可以是微信应用中的公众号平台,也可以是独立的应用程序app。交通监控平台受理违规举报,并依据所递交的加塞证据直接进行处理;在线反馈行车人员对违规举报的处理进展。当然,智能手机还可以建立与保险公司的无线连接关系,同样以在线方式实现与保险公司的联动,同步进行车辆受损理赔等事项的办理,实现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n[0153] 实施例二\n[0154] 请参照图5,本实施例基于实施例一的车辆违规行为举证的方法提供一种车辆违规行为举证的系统,包括:\n[0155] 第一获取模块1,用于获取全景行车记录仪的监控视频信息;\n[0156] 确认模块2,用于确认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状态;\n[0157] 具体的,所述确认模块包括获取单元,用于获取车辆包括位置点和行车速度的行车数据;\n[0158] 判定单元4,用于若车辆在第二预设时长内的平均行车速度小于预设的平均速度阈值,且所述位置点与路口的距离小于设定的距离阈值,且车辆的所述行车速度小于设定的第一速度阈值,则判定所述车辆处于减速慢行状态;\n[0159] 第二获取模块3,用于依据所述监控视频信息获取包括违规车辆的违规前状态、违规时状态以及违规后状态的违规图片信息;\n[0160] 具体的,请参阅图6,系统还包括第三获取模块,用于每间隔第三预设时长从所述监控视频信息中获取时间点标记最新的一帧视频图像;\n[0161] 第一判断模块9,用于依据所述视频图像,判断所述车辆的正前方区域,间隔所述车辆预设第一距离范围内是否可识别到清晰可见的第一车牌;得到第一判断结果;\n[0162] 第一记录模块10,用于若第一判断结果为是,则记录识别到的第一车牌、所述视频图像对应的第一帧号及其对应的第一时间点;\n[0163] 第二记录模块11,用于记录所述车辆的行车速度大于预设的第二速度阈值时对应的第二时间点;\n[0164] 第三记录模块12,用于记录所述车辆的行车速度小于预设的第二速度阈值,但依据所述车辆当前的位置判定所述车辆通过所述路口时对应的第三时间点;\n[0165] 第四获取模块13,用于获取所述第一时间点到第二时间点或第一时间点到第三时间点之间的监控视频信息;\n[0166] 分析处理模块14,用于从所述第一时间点到第二时间点或第一时间点到第三时间点之间的监控视频信息中的最后一帧视频图像开始逐帧往前分析处理;\n[0167] 第二判断模块15,用于判断所获取的视频图像的正中间区域是否可识别到清晰可见,且不同于所述第一车牌的第二车牌,得到第二判断结果;\n[0168] 第四记录模块16,用于若第二判断结果为是,则记录所述视频图像对应的第二帧号;\n[0169] 初始化模块17,用于初始化第二车牌的违规真假值;\n[0170] 第五获取模块18,用于获取下一帧视频图像;\n[0171] 累计模块19,用于若识别到所述下一帧视频图像中第二车牌的位置相较于所述视频图像中第二车牌的位置向左侧或右侧方向移动,则累计所述违规真假值加一,反之累计减一;\n[0172] 第六获取模块20,用于继续获取下一帧视频图像;\n[0173] 执行模块21,用于返回执行所述第二判断模块,直至所述违规真假值大于预设的真假阈值;\n[0174] 第五记录模块22,用于记录所述违规真假值大于预设的真假阈值时所获取的视频图像对应的第三帧号;\n[0175] 标记模块23,用于依次标记所述第一帧号、第二帧号和第三帧号所对应的视频图像为所述第二车牌违规前状态、违规后状态以及违规时状态。\n[0176] 判定模块4,用于依据确认模块和第二获取模块判定是否存在交通违规行为;\n[0177] 提示模块5,用于提示存在交通违规行为;\n[0178] 第一接收模块6,用于接收对所述交通违规行为的举报指令;\n[0179] 发送模块7,用于将所述违规图片信息发送至交通监管平台。\n[0180] 实施例三\n[0181] 如图7所示,本实施例在实施例二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还包括移动客户端,还包括移动客户端24,所述移动客户端24包括展示单元25、第一接收单元26、第二接收单元27和发送单元28;\n[0182] 所述发送模块7,具体用于发送所述违规图片信息至移动客户端;\n[0183] 所述展示单元25,用于移动客户端展示所述违规图片信息;\n[0184] 所述第一接收单元26,用于移动客户端接收选定预设个数的违规图片信息的指令;\n[0185] 第二接收单元27,用于移动客户端接收对应所述违规图片信息的违规行为类型和违法代码信息;\n[0186] 发送单元28,用于将包括当前时间、当前位置、所述违规图片信息、违规行为类型和违规代码信息的违规证据发送至交通监管平台29。\n[0187] 综上所述,本发明提供的一种车辆违规行为举证的方法及其系统,以车辆的行车记录仪实时获取的监控视频信息为基础,实现全自动识别车辆违规行为的发生,全自动提取违规证据,并能够在授权后自动完成违规举证;为车辆违规行为及时和准确地举证提供了双重保证;进一步的,能够配合交通监管平台实现违规行为全面、及时、准确地在线举证;\n再进一步的,其成本低,监控力度大,能够充分调动群众对违规行为举报的积极性。\n[0188]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发明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发明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同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法律信息
- 2017-12-08
- 2016-06-15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G08G 1/017
专利申请号: 201610053520.8
申请日: 2016.01.27
- 2016-05-18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引用任何外部专利数据! |
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被任何外部专利所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