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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广告费决定目标受众人数的互联网分类广告电子商务系统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610010778.6
  • IPC分类号:G06Q30/00
  • 申请日期:
    2006-03-27
  • 申请人:
    杨智晟;张光明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由广告费决定目标受众人数的互联网分类广告电子商务系统
申请号CN200610010778.6申请日期2006-03-27
法律状态撤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6-10-18公开/公告号CN1848168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G06Q30/00IPC分类号G;0;6;Q;3;0;/;0;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杨智晟;张光明申请人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西华园右侧西坝河边昆明巨明工贸公司内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杨智晟,张光明当前权利人杨智晟,张光明
发明人杨智晟;张光明
代理机构昆明正原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陈左
摘要
一种由广告费决定目标受众人数的互联网分类广告电子商务系统,改变了目前互联网广告先被点击,后向广告发布者收费的被动方式,本发明实现广告发布者在发布广告前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来决定所需目标受众的人数和分类,提前支付相关费用给系统运营商,即可使用本发明所述系统发布广告和轻松方便地建立网上商店,实时监控广告被浏览以及产品、服务被订购的情况,让潜在的商业机会直接呈现出来;目标受众按个人喜好以计酬的方式浏览了分类广告后,系统运营商把酬金付给目标受众,目标受众可直接在线订购广告发布者的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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