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 | 一种移动终端的录像方法和移动终端 |
申请号 | CN201510991958.6 | 申请日期 | 2015-12-25 |
法律状态 | 撤回 | 申报国家 | 中国 |
公开/公告日 | 2016-08-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5872424A |
优先权 | 暂无 | 优先权号 | 暂无 |
主分类号 | H04N5/76 | IPC分类号 | H;0;4;N;5;/;7;6;;;H;0;4;N;5;/;2;3;2查看分类表>
|
申请人 | 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申请人地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126号动漫大厦B1区二层201-427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
权利人 | 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当前权利人 | 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葛兴华 |
代理机构 | 北京风雅颂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弘;杨红梅 |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移动终端的录像方法和移动终端,包括:在熄屏状态下,检测到用户输入的第一操作事件;将所述第一操作事件与预设的第一触发条件进行匹配;若匹配成功,则保持熄屏状态,启动相机并开始录像;在录像过程中,检测到用户输入的第二操作事件;将所述第二操作事件与预设的第二触发条件进行匹配;若匹配成功,则保持熄屏状态,结束并存储本次录像。本发明通过在移动终端上的预定操作,控制录像的开始和结束,在整个过程中移动终端均处于熄屏状态,不会引起录像对象的注意,能够在一些特殊的时刻发生时,进行快速、简单的录像过程。
1.一种移动终端的录像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骤:
在熄屏状态下,检测到用户输入的第一操作事件;
将所述第一操作事件与预设的第一触发条件进行匹配;若匹配成功,则保持熄屏状态,启动相机并开始录像;
在录像过程中,检测到用户输入的第二操作事件;
将所述第二操作事件与预设的第二触发条件进行匹配;若匹配成功,则保持熄屏状态,结束并存储本次录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开始录像和结束录像时,震动提示用户。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触发条件和第二触发条件为预设的滑动轨迹;
所述检测到用户输入的第一操作事件的步骤为:检测到用户输入的第一滑动触控事件并记录其滑动轨迹;
所述将所述第一操作事件与预设的第一触发条件进行匹配的步骤为:判定所述第一滑动触控事件的滑动轨迹与所述预设的滑动轨迹是否相同;
所述检测到用户输入的第二操作事件的步骤为:检测到用户输入的第二滑动触控事件并记录其滑动轨迹;
所述将所述第二操作事件与预设的第二触发条件进行匹配的步骤为:判定所述第二滑动触控事件的滑动轨迹与所述预设的滑动轨迹是否相同。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触发条件和第二触发条件为预设时长;
所述检测到用户输入的第一操作事件的步骤为:检测到用户输入的第一重按或轻按触控事件,并记录其持续时间;
所述将所述第一操作事件与预设的第一触发条件进行匹配的步骤为:判定所述第一重按或轻按触控事件的持续时间是否大于等于所述预设时长;
所述检测到用户输入的第二操作事件的步骤为:检测到用户输入的第二重按或轻按触控事件,并记录其持续时间;
所述将所述第二操作事件与预设的第二触发条件进行匹配的步骤为:判定所述第二重按或轻按触控事件的持续时间是否大于等于所述预设时长。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录像过程中,进一步包括步骤:
实时监测环境光强度;
当监测到所述环境光强度小于预设的光强度阈值时,持续震动提示用户。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录像过程中,进一步包括步骤:
判断相机是否处于失焦状态;若是,则进一步判断相机处于失焦状态的时间是否大于预设的失焦时长阈值;
当判定相机处于失焦状态的时间大于预设的失焦时长阈值时,持续震动提示用户。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录像过程中,进一步包括步骤:
实时监测移动终端运动过程的加速度;
当监测到移动终端运动的加速度超出预设的加速度阈值时,暂停录像并震动提示用户;
当再次监测到移动终端运动的加速度超出预设的加速度阈值时,开始继续录像并震动提示用户。
8.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检测模块,用于在熄屏状态下,检测到用户输入的第一操作事件;
第一执行模块,用于将所述第一操作事件与预设的第一触发条件进行匹配;若匹配成功,则保持熄屏状态,启动相机并开始录像;
第二检测模块,用于在录像过程中,检测到用户输入的第二操作事件;
第二执行模块,用于将所述第二操作事件与预设的第二触发条件进行匹配;若匹配成功,则保持熄屏状态,结束并存储本次录像。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执行模块和第二执行模块还分别用于:在开始录像和结束录像时,震动提示用户。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触发条件和第二触发条件为预设的滑动轨迹;
所述第一检测模块进一步用于:检测到用户输入的第一滑动触控事件并记录其滑动轨迹;
所述第一执行模块进一步用于:判定所述第一滑动触控事件的滑动轨迹与所述预设的滑动轨迹是否相同;
所述第二检测模块进一步用于:检测到用户输入的第二滑动触控事件并记录其滑动轨迹;
所述第二执行模块进一步用于:判定所述第二滑动触控事件的滑动轨迹与所述预设的滑动轨迹是否相同。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触发条件和第二触发条件为预设时长;
所述第一检测模块进一步用于:检测到用户输入的第一重按或轻按触控事件,并记录其持续时间;
所述第一执行模块进一步用于:判定所述第一重按或轻按触控事件的持续时间是否大于等于所述预设时长;
所述第二检测模块进一步用于:检测到用户输入的第二重按或轻按触控事件,并记录其持续时间;
所述第二执行模块进一步用于:判定所述第二重按或轻按触控事件的持续时间是否大于等于所述预设时长。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环境光强度提示模块,用于实时监测环境光强度;当监测到所述环境光强度小于预设的光强度阈值时,持续震动以提示用户。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失焦提示模块,用于判断相机是否处于失焦状态;若是,则进一步判断相机处于失焦状态的时间是否大于预设的失焦时长阈值;当判定相机处于失焦状态的时间大于预设的失焦时长阈值时,持续震动以提示用户。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暂停模块,用于实时监测移动终端运动过程的加速度;当监测到移动终端运动的加速度超出预设的加速度阈值时,暂停录像并震动提示用户;当再次监测到移动终端运动的加速度超出预设的加速度阈值时,开始继续录像并震动提示用户。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1
| |
2015-07-15
|
2015-04-14
| | |
2
| |
2015-12-09
|
2015-09-16
| | |
3
| |
2015-11-11
|
2015-08-27
| | |
4
| |
2015-11-25
|
2015-07-30
| | |
5
| |
2013-03-27
|
2012-11-20
| | |
6
| |
2013-04-17
|
2012-12-31
| | |
7
| |
2015-12-02
|
2015-09-16
| | |
8
| |
2015-04-22
|
2014-12-02
| | |
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被任何外部专利所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