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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名称 | 一种基于移动RFID的授权销售商监控方法 |
申请号 | CN201110286963.9 | 申请日期 | 2011-09-23 |
法律状态 | 权利终止 | 申报国家 | 中国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14662A |
优先权 | 暂无 | 优先权号 | 暂无 |
主分类号 | H04L9/32 | IPC分类号 | H;0;4;L;9;/;3;2查看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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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东华大学 | 申请人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松江新城人民北路29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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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
权利人 | 东华大学 | 当前权利人 | 东华大学 |
发明人 | 任立红;徐晶晶;丁永生;郝矿荣 |
代理机构 | 上海泰能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宋缨;孙健 |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基于移动RFID的授权销售商监控方法,包括以下步骤:使用终端设备读取授权销售商的授权铭牌电子标签码和商品的电子标签码;以短信或WAP方式发送到后台信息系统;后台信息系统接收到授权电子标签码和商品电子标签码后,在授权销售商数据库、商品防伪数据库和两者的绑定信息数据库中进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反馈给终端设备;终端设备接受后台信息系统传来的信息,显示查询结果。
1.一种基于移动RFID的授权销售商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A)使用终端设备读取授权销售商的授权铭牌电子标签码和商品的电子标签码;
(B)以短信或WAP方式发送到后台信息系统;
(C)后台信息系统接收到授权电子标签码和商品电子标签码后,在授权销售商数据库、商品防伪数据库和两者的绑定信息数据库中进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反馈给终端设备;所述步骤(C)中还包括以下子步骤;
(C1)后台信息系统接收到授权电子标签码和商品电子标签码后,以电子标签码为关键字在对应的数据库中进行查询;
(C2)查询授权销售商数据库,验证授权销售商的电子标签码是否授权;
(C3)若是非授权销售商,则生成非授权销售商警告信息,跳转至步骤(C11);
(C4)若是授权销售商,则在商品防伪数据库中进一步查询商品的电子标签码,判断商品的电子标签码是否为真;
(C5)若商品的电子标签码为真,则进一步查询绑定信息数据库,判断商品和授权铭牌的电子标签码是否为绑定;
(C6)若商品的电子标签码为假,或者授权销售商与其销售的商品信息不绑定,则进行追溯查询;
(C7)根据授权销售商数据库及授权销售商的电子标签码,确定存在违规行为的销售商,记录其违规行为;
(C8)生成假冒商品警告信息,跳转至步骤(C11);
(C9)记录授权销售商的违规行为,向厂家发送警告信息;
(C10)若授权销售商和商品的电子标签码都为真,且两者的信息为绑定,则生成授权正品信息;
(C11)根据查询结果生成反馈信息,向终端设备发送结果;
(D)终端设备接受后台信息系统传来的信息,显示查询结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移动RFID的授权销售商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C6)中的追溯查询包括以下步骤:
(1)厂家向授权销售商供货,进行唯一的授权销售商的电子标签码与商品的电子标签码的绑定;
(2)若授权销售商的电子标签码为真,商品电子标签码为假,则可以判定授权销售商在销售假货;
(3)若授权销售商的电子标签码为真,商品电子标签码也为真,但两者的绑定信息不符,则判定授权销售商之间存在串货行为;
(4)通过先前的绑定信息数据库查询到违规的授权销售商,记录到后台信息系统,并发送警告信息给厂商。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移动RFID的授权销售商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厂家利用数据库保存的消费者手机号码。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移动RFID的授权销售商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台信息系统自动将消费者的手机号码进行区域分类。
一种基于移动RFID的授权销售商监控方法\n技术领域\n[0001] 本发明涉及品牌厂家的监控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基于移动RFID的授权销售商监控管理方法。\n背景技术\n[0002] 当今社会,在利益的驱使下假冒伪劣产品日益横行,授权销售商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串货等等行为使人们蒙受巨大的损失。为了保护消费者和厂家品牌的利益,授权销售商的监控管理越来越受到企业和全社会的关注。目前市场上授权销售商主要的管理方法只能是通过管理手册、惩罚措施及一些暗访抽查等方法对授权销售商进行管理,而这些方法并不能起到真正的管理作用。\n[0003]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申请号为200710052168.7的专利公开了一种基于手机的移动防伪方法及其系统。系统包括移动防伪终端和移动防伪服务器两大部分。该系统结合移动通信、网络信息安全、数据库和RFID技术,可以有效地为消费者提供商品的防伪查询。该发明提供的具有防伪功能的手机与现有的手机不同的是它可以为交易中的买卖双方提供商品防伪查询,而且该手机可以与移动防伪服务器共同完成防伪系统安全协议。通过安全协议,用户可以随时提交防伪查询服务请求给移动防伪服务器并接受移动防伪服务器响应结果。该发明采用了数字签名技术,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交易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记录了本次交易的下一级买方信息,便于日后追溯查询,有效防止了一号多查;采用了时间戳技术,防止了重放攻击。\n[0004] 但上述系统及方法只考虑了商品的防伪查询及安全认证,忽视了授权销售商之间的串货、售假等非法行为。即使是正规的授权销售商也有可能为了追求高利润而进行串货、售假等行为。因此该方法和系统始终难以实时有效地对授权销售商进行监控。\n发明内容\n[0005]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基于移动RFID的授权销售商监控方法,解决授权销售商之间的串货、售假等问题。\n[0006]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基于移动RFID的授权销售商监控方法,包括以下步骤:\n[0007] (A)使用终端设备读取授权销售商的授权铭牌电子标签码和商品的电子标签码;\n[0008] (B)以短信或WAP方式发送到后台信息系统;\n[0009] (C)后台信息系统接收到授权电子标签码和商品电子标签码后,在授权销售商数据库、商品防伪数据库和两者的绑定信息数据库中进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反馈给终端设备;\n[0010] (D)终端设备接受后台信息系统传来的信息,显示查询结果。\n[0011] 所述步骤(C)中还包括以下子步骤:\n[0012] (C1)后台信息系统接收到授权电子标签码和商品电子标签码后,以电子标签码为关键字在对应的数据库中进行查询;\n[0013] (C2)查询授权销售商数据库,验证授权销售商的电子标签码是否授权;\n[0014] (C3)若是非授权销售商,则生成非授权销售商警告信息,跳转至步骤(C11);\n[0015] (C4)若是授权销售商,则在商品防伪数据库中进一步查询商品的电子标签码,判断商品的电子标签码是否为真;\n[0016] (C5)若商品的电子标签码为真,则进一步查询绑定信息数据库,判断商品和授权铭牌的电子标签码是否为绑定;\n[0017] (C6)若商品的电子标签码为假,或者授权销售商与其销售的商品信息不绑定,则进行追溯查询;\n[0018] (C7)根据授权销售商数据库及授权销售商的电子标签码,确定存在违规行为的销售商,记录其违规行为;\n[0019] (C8)生成假冒商品警告信息,跳转至步骤(C11);\n[0020] (C9)记录授权销售商的违规行为,向厂家发送警告信息;\n[0021] (C10)若授权销售商和商品的电子标签码都为真,且两者的信息为绑定,则生成授权正品信息;\n[0022] (C11)根据查询结果生成反馈信息,向终端设备发送结果。\n[0023] 所述步骤(C6)中的追溯查询包括以下步骤:\n[0024] (1)厂家向授权销售商供货,进行唯一的授权销售商的电子标签码与商品的电子标签码的绑定;\n[0025] (2)若授权销售商的电子标签码为真,商品电子标签码为假,则可以判定授权销售商在销售假货;\n[0026] (3)若授权销售商的电子标签码为真,商品电子标签码也为真,但两者的绑定信息不符,则判定授权销售商之间存在串货行为;\n[0027] (4)通过先前的绑定信息数据库查询到违规的授权销售商,记录到后台信息系统,并发送警告信息给厂商。\n[0028] 所述厂家利用数据库保存的消费者手机号码。\n[0029] 所述后台信息系统自动将消费者的手机号码进行区域分类。\n[0030] 有益效果\n[0031] 由于采用了上述的技术方案,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的优点和积极效果:\n[0032] 本发明提出在后台信息系统中进行授权电子标签码和商品电子标签码双重验证机制外,还增加了两者的绑定信息验证。该验证机制中,后台信息系统首先对商家的授权电子标签码进行验证,只有为授权的电子标签码,才会再进行商品电子标签码验证。通过将商品的电子标签码和授权商家的电子码进行绑定,实现了简单、有效的对授权销售商实时监控管理,实现了较简单、低成本的信息交互。\n[0033] 此外厂家可以用数据库保存的消费者手机号码,进行短信或电话回访,调查商品和授权销售商的满意度,并以此生成客观的商品和销售商星级评价,并将结果在消费者查询时反馈。后台信息系统自动还会将消费者的手机号码进行区域分类,反馈给该区域的销售商,便于通过短信进行促销宣传。\n附图说明\n[0034]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的各部分系统功能图;\n[0035]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的授权销售商监控方法流程图。\n具体实施方式\n[0036]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发明。应理解,这些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发明而不用于限制本发明的范围。此外应理解,在阅读了本发明讲授的内容之后,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作各种改动或修改,这些等价形式同样落于本申请所附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范围。\n[0037] 本发明涉及一种基于移动RFID的授权销售商监控方法,包括以下步骤:(A)使用终端设备读取授权销售商的授权铭牌电子标签码和商品的电子标签码;(B)以短信或WAP方式发送到后台信息系统;(C)后台信息系统接收到授权电子标签码和商品电子标签码后,在授权销售商数据库、商品防伪数据库和两者的绑定信息数据库中进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反馈给终端设备;(D)终端设备接受后台信息系统传来的信息,显示查询结果。其中,厂家可以用数据库保存的消费者手机号码,进行短信或电话回访,调查对商品和授权销售商的满意度,并以此生成客观的商品和销售商星级评价,并将结果在消费者查询时反馈。后台信息系统自动将消费者的手机号码进行区域分类,反馈给该区域的销售商,便于通过短信进行促销宣传。\n[0038] 其中步骤(C)还包括以下子步骤:(C1)后台信息系统接收到授权电子标签码和商品电子标签码后,以电子标签码为关键字在对应的数据库中进行查询;(C2)查询授权销售商数据库,验证授权销售商的电子标签码是否授权;(C3)若是非授权销售商,则生成非授权销售商警告信息,跳转至步骤(C11);(C4)若是授权销售商,则在商品防伪数据库中进一步查询商品的电子标签码,判断商品的电子标签码是否为真;(C5)若商品的电子标签码为真,则进一步查询绑定信息数据库,判断商品和授权铭牌的电子标签码是否为绑定;(C6)若商品的电子标签码为假,或者授权销售商与其销售的商品信息不绑定,则进行追溯查询;\n(C7)根据授权销售商数据库及授权销售商的电子标签码,确定存在违规行为的销售商,记录其违规行为;(C8)生成假冒商品警告信息,跳转至步骤(C11);(C9)记录授权销售商的违规行为,向厂家发送警告信息;(C10)若授权销售商和商品的电子标签码都为真,且两者的信息为绑定,则生成授权正品信息;(C11)根据查询结果生成反馈信息,向终端设备发送结果。\n[0039] 在步骤(C6)中追溯查询还包括以下步骤:(1)厂家向授权销售商供货,进行唯一的授权销售商的电子标签码与商品的电子标签码的绑定;(2)若授权销售商的电子标签码为真,商品电子标签码为假,则可以判定授权销售商在销售假货;(3)若授权销售商的电子标签码为真,商品电子标签码也为真,但两者的绑定信息不符,则判定授权销售商之间存在串货行为;(4)通过先前的绑定信息数据库查询到违规的授权销售商,记录到后台信息系统,并发送警告信息给厂商。\n[0040] 请参见图1,其为本发明方法的功能结构图。\n[0041] 在图1所示系统结构图中:\n[0042] 客户进入商店,使用自己携带的具有RFID阅读功能的手机,也可以由销售商提供RFID阅读器,读取厂家的授权铭牌电子标签码,该标签可以是有源电子标签,这样客户可以远距离读取。再读取拟购商品的电子标签数据后,以短信或WAP的形式一起发送至后台信息系统,然后等待接收来自后台信息系统的查询结果。\n[0043] 图2为授权销售商监控方法流程图:\n[0044] 后台信息系统接收来自移动终端发送过来的授权铭牌和商品电子标签码,进行厂家授权铭牌的电子标签码和商品的电子标签码分离。\n[0045] 首先检索授权销售商数据库,验证授权销售商的电子标签码,若是非授权销售商,则生成非授权销售商警告信息,向移动终端发送结果;若是授权销售商,则进一步检索商品防伪数据库,验证商品的电子标签码;若商品电子标签码为假,则生成假冒商品警告信息,向移动终端发送结果,并进行追溯查询;若是授权销售商,且商品的电子标签码为真,则再进一步检索绑定信息数据库,验证两者是否匹配;若两者的绑定信息不匹配,或者授权销售商为真商品为假,则进行追溯查询。\n[0046] 通过绑定信息数据库,可以非常清楚地追查到授权销售商的售假、串货等违法行为,系统自动记录其违法行为,根据记录到的授权销售商违法行为,向厂家发送警告信息。\n[0047] 若授权销售商和商品的电子标签码都为真,且两者的绑定信息为真,则生成授权正品信息,向移动终端发送结果。\n[0048] 此外后台信息系统会自动收集消费者手机号码,保存在数据库中,并进行区域分类,用于短信或电话回访,调查商品和授权销售商的满意度,并以此生成客观的商品和销售商星级评价,并将客观评价结果在消费者查询时反馈。后台信息系统还会将该区域的消费者的手机号码反馈给该区域的销售商,便于其通过短信进行促销宣传。
法律信息
- 2017-11-03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IPC(主分类): H04L 9/32
专利号: ZL 201110286963.9
申请日: 2011.09.23
授权公告日: 2014.04.23
- 2014-04-23
- 2012-03-07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G06Q 30/00
专利申请号: 201110286963.9
申请日: 2011.09.23
- 2012-01-11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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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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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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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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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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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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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被任何外部专利所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