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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相机系统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410056521.5
  • IPC分类号:G03B15/03H04N5/225
  • 申请日期:
    2004-08-06
  • 申请人:
    株式会社尼康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照相机系统
申请号CN200410056521.5申请日期2004-08-06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5-02-16公开/公告号CN1580931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G03B15/03IPC分类号G03B15/03;H04N5/225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株式会社尼康申请人地址
日***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株式会社尼康当前权利人株式会社尼康
发明人山崎博史;铃木政央;竹本正生
代理机构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钟强;关兆辉
摘要
照相机系统是由照相机、第1闪光装置、第2闪光装置构成,照相机具有测光部件和第1发光控制部件;第1闪光装置具有用上述第1发光控制部件控制发光的第1闪光发光部件,被装在上述照相机中或设置在外部;第2闪光装置具有第2闪光发光部、接受光部和第2发光控制部,与上述照相机分开设置;上述第1发光控制部使上述第1闪光发光部发光,向上述第2闪光装置传送预备发光指令的光信号;上述第2发光控制部用上述接受光部接收到预备发光指令的光信号时,利用上述第2闪光发光部进行预备发光;上述第1发光控制部用上述测光部对上述第2闪光装置预备发光时的被摄物体进行测光,此测光值在预先确定的阀值以上的情况下,判定在上述照相机和上述第2闪光装置之间可以进行光通信,允许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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