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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用漂白紫胶纳米保鲜剂及梨的保鲜方法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810058036.X
  • IPC分类号:A23B7/153;A23B7/154;A23B7/157
  • 申请日期:
    2008-01-17
  • 申请人: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资源昆虫研究所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梨用漂白紫胶纳米保鲜剂及梨的保鲜方法
申请号CN200810058036.X申请日期2008-01-17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暂无
公开/公告日2008-07-23公开/公告号CN101223910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A23B7/153IPC分类号A;2;3;B;7;/;1;5;3;;;A;2;3;B;7;/;1;5;4;;;A;2;3;B;7;/;1;5;7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资源昆虫研究所申请人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龙寺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资源昆虫研究所当前权利人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资源昆虫研究所
发明人石雷;马李一;甘瑾;张弘;陈晓鸣
代理机构昆明正原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徐玲菊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梨用漂白紫胶纳米保鲜剂,其特征在于由下列质量百分比的原料组成:漂白紫胶含量为24%的水溶液8.3~62.5%,二氧化硅纳米材料0.1~0.8%,胡椒提取物2.0~10.0%,百部提取物2.0~10.0%,厚朴提取物2.0~10.0%,脱氢醋酸钠0.5~2.0%,赤霉素50~200ppm,余量为水。可进一步改善漂白紫胶膜的成膜性,提高膜的气调能力,在使其具有较好的保水性能,防腐抗病性能的同时,还能较好的对二氧化碳等气体进行选择性透过,有效避免果实被二氧化碳伤害,在对梨进行涂膜保鲜后,使梨在常温、不需要任何冷藏设备的条件下,贮藏90~100天,且商品率达90%,失水率≤10%,另外保鲜剂中的配料均为天然物质和食品添加剂,无毒性残留,不会造成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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