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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超高比模量的玻璃纤维组合物及玻璃纤维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2211235825.2
  • IPC分类号:C03C13/02;C03B37/022
  • 申请日期:
    2022-10-10
  • 申请人:
    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具有超高比模量的玻璃纤维组合物及玻璃纤维
申请号CN202211235825.2申请日期2022-10-10
法律状态公开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22-12-06公开/公告号CN115432932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C03C13/02IPC分类号C;0;3;C;1;3;/;0;2;;;C;0;3;B;3;7;/;0;2;2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大汶口工业园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发明人唐志尧;李永艳;刘洪刚;杜凤玲;宁尚鹏;徐东芝;刘利峰;李国东;王加芳;陈峰清;王冬东;柳丽娜
代理机构淄博启智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代理人王燕
摘要
本发明属于玻璃纤维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具有超高比模量的玻璃纤维组合物及玻璃纤维。以质量百分比计,各组分含量如下SiO2:57.0‑61.0%、Al2O3:17.5‑22.9%、CaO:2.5‑5.9%、MgO:12.1‑16.0%、Fe2O3:0.2‑0.6%、TiO2:0.1‑1.5%、CeO2:0.1‑2.0%、La2O3:0‑1.0%、Li2O:0.05‑0.8%、K2O:0‑0.8%、Na2O:0‑0.8%。本发明的玻璃纤维组合物的玻璃密度小于2.615g/cm3,玻璃纤维拉伸弹性模量达到93.5GPa以上,比模量大于3.65,可用于大型风电叶片,显著减轻玻璃纤维复合材料的质量。

专利服务由北京酷爱智慧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