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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发光组件的个人移动装置及其制作方法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410089389.8
  • IPC分类号:H04M1/02;H05B33/12;H05B33/02;H05B33/26;H05B33/10;H04B1/38
  • 申请日期:
    2004-12-10
  • 申请人:
    上海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具有发光组件的个人移动装置及其制作方法
申请号CN200410089389.8申请日期2004-12-10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6-06-14公开/公告号CN1787546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M1/02IPC分类号H;0;4;M;1;/;0;2;;;H;0;5;B;3;3;/;1;2;;;H;0;5;B;3;3;/;0;2;;;H;0;5;B;3;3;/;2;6;;;H;0;5;B;3;3;/;1;0;;;H;0;4;B;1;/;3;8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上海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818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上海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上海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
发明人柏德葳;叶峻伟;黄呈加
代理机构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代理人余明伟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具有发光组件的个人移动装置及其制作方法,它利用有机电激发光技术,将发光组件直接制作在个人移动装置表面上,例如手机的壳体上直接形成一有机电激发光组件;此种产品的设计不仅省略了玻璃基板和封装用盖板构成的面板模块等工艺,且应用该有机电激发光组件的装置将使得个人移动装置变得更加轻巧,这些优点都大大增加产品的便利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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