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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带有自我保护功能的割草机

实用新型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320795863.3
  • IPC分类号:A01D75/18;A01D34/00
  • 申请日期:
    2013-12-06
  • 申请人:
    姜鹏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带有自我保护功能的割草机
申请号CN201320795863.3申请日期2013-12-06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公开/公告号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A01D75/18IPC分类号A;0;1;D;7;5;/;1;8;;;A;0;1;D;3;4;/;0;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姜鹏申请人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崇文街201号格迈纳尔中学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姜鹏当前权利人姜鹏
发明人姜鹏
代理机构烟台双联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代理人梁翠荣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带有自我保护功能的割草机,其结构包括机身,刀盘、刀具、驱动电机和手柄,机身的下方设有行走轮,刀具和刀盘置于机身内,刀具与刀盘相连,驱动电机与刀盘相连;刀具和刀盘之间设有急停装置,驱动电机与刀盘之间设有减速机,机身的前端设有推铲,手柄上设有控制器,控制器分别与减速机和驱动电机相连。本实用新型可以根据不同草坪来调节割草速度,从而加快了割草效率;本设计具有自我保护功能,防止机械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不必要的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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