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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名称 | 触摸屏上移动对象的实现方法及计算设备 |
申请号 | CN200810247044.9 | 申请日期 | 2008-12-31 |
法律状态 | 授权 | 申报国家 | 中国 |
公开/公告日 | 2010-07-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70326A |
优先权 | 暂无 | 优先权号 | 暂无 |
主分类号 | G06F3/01 | IPC分类号 | G;0;6;F;3;/;0;1查看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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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北京联想软件有限公司 | 申请人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信息产业基地创业路6号4层
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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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 北京联想软件有限公司 | 当前权利人 | 北京联想软件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林敏;张嘉 |
代理机构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逯长明 |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触摸屏上移动对象的实现方法,包括:在用户使用触控设备操作所述触摸屏时,产生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其中,所述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为与一次移动对象操作相关的触点,所述第一触点对应有第一对象,所述第二触点对应有一文件夹或第一位置;将所述第一对象移动到所述文件中或第一位置处。本发明还提供一种计算设备。在本发明中,当产生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后,可以将第一触点对应的第一对象移动到第二触点对应的文件夹或第一位置,这样,在触摸屏上移动对象就不需要在触摸屏上进行拖拽操作,避免了因拖拽操作而使移动或锁定对象的操作失败情况的发生,从而提高了在触摸屏上移动对象成功的几率。
1.一种触摸屏上移动对象的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用户使用触控设备操作所述触摸屏时,产生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其中,所述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为与一次移动对象操作相关的触点,所述第一触点对应有第一对象,所述第二触点对应有一文件夹或第一位置;
将所述第一对象移动到所述文件夹中或第一位置处;
其中,将所述第一对象移动到所述文件夹中或第一位置处包括:
如果产生的多个触点中只有一个触点不对应任何一个对象,则将所述多个触点中的至少一个触点对应的对象移动到所述不对应任何一个对象的触点;如果产生的多个触点中只有一个触点对应的对象能够包括所述多个触点中的至少一个触点对应的对象,则将所述多个触点中的至少一个触点对应的对象移动到所述能够包括所述多个触点中的至少一个触点对应的对象的触点对应的对象中。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摸屏上移动对象的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产生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具体为:先产生第一触点,再产生第二触点。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触摸屏上移动对象的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产生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之后,所述将所述第一对象移动到所述文件夹中或第一位置处之前,还包括:当所述第一触点消失时,向用户提供用于选择至少包括复制、剪切和粘贴中的操作的提示;
所述将所述第一对象移动到所述文件夹中或第一位置处具体为:当获得所述用户对所述至少包括复制、剪切和粘贴中的一个操作的触发时,根据所述用户的选择,将所述第一对象移动到所述文件夹中或第一位置处。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触摸屏上移动对象的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当获得所述用户对所述至少包括复制、剪切和粘贴中的一个操作的触发时,根据所述用户的选择,将所述第一对象移动到所述文件夹中或第一位置处具体为:当获得所述用户对所述至少包括复制、剪切和粘贴中的一个操作的触发时,且当所述第二触点消失时,根据所述用户的选择,将所述第一对象移动到所述文件夹中或第一位置处。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摸屏上移动对象的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除产生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外,还另外产生至少一个触点,所述另外产生的至少一个触点为与一次移动对象操作相关的触点,所述另外产生的至少一个触点中的每个触点都对应一个对象;
将所述第一对象移动到所述文件夹中或第一位置处时,还将所述另外产生的至少一个触点中的每个触点对应的对象移动到所述文件夹中或第一位置处。
6.一种触摸屏上移动对象的实现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触点产生单元,用于在用户使用触控设备操作所述触摸屏时,产生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其中,所述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为与一次移动对象操作相关的触点,所述第一触点对应有第一对象,所述第二触点对应有一文件夹或第一位置;
处理单元,将所述第一对象移动到所述文件夹中或第一位置处,其中,将所述第一对象移动到所述文件夹中或第一位置处包括:如果产生的多个触点中只有一个触点不对应任何一个对象,则将所述多个触点中的至少一个触点对应的对象移动到所述不对应任何一个对象的触点;如果产生的多个触点中只有一个触点对应的对象能够包括所述多个触点中的至少一个触点对应的对象,则将所述多个触点中的至少一个触点对应的对象移动到所述能够包括所述多个触点中的至少一个触点对应的对象的触点对应的对象中。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触点产生单元先产生第一触点,再产生第二触点。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提示单元,用于当所述第一触点消失时,向用户提供用于选择至少包括复制、剪切和粘贴中的操作的提示;
当所述处理单元获得所述用户对所述至少包括复制、剪切和粘贴中的一个操作的触发时,所述处理单元根据所述用户的选择,将所述第一对象移动到所述文件夹中或第一位置处。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处理单元获得所述用户对所述至少包括复制、剪切和粘贴中的一个操作的触发时,且当所述第二触点消失时,所述处理单元根据所述用户的选择,将所述第一对象移动到所述文件夹中或第一位置处。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触点产生单元除产生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外,还另外产生至少一个触点,所述另外产生的至少一个触点为与一次移动对象操作相关的触点,所述另外产生的至少一个触点中的每个触点都对应一个对象;
所述处理单元将所述第一对象移动到所述文件夹中或第一位置处时,还将所述另外产生的至少一个触点中的每个触点对应的对象移动到所述文件夹中或第一位置处。
触摸屏上移动对象的实现方法及计算设备\n技术领域\n[0001] 本发明涉及触控技术,尤其涉及触摸屏上移动对象(Object)的实现技术。\n背景技术\n[0002] 随着触控技术的不断发展,能够提供触控功能的触控设备所提供的触控功能越来越丰富。有时,由于某种或某些原因,需要将触摸屏上显示的一个对象从触摸屏上的一个位置移动到触摸屏上的另一个位置。目前,有多种方法可以在触摸屏上实现移动对象。方法一:用手指或感应笔选中需要移动的对象后,让手指或感应笔与触摸屏保持接触的同时在触摸屏表面上移动手指或感应笔,到达目标位置后,让手指或感应笔与触摸屏脱离接触。方法二:用手指或感应笔选中需要移动的对象后,让手指或感应笔与触摸屏保持接触进行短距离的拖拽操作,以激活对拖拽模式的锁定,之后,手指或感应笔可以离开触摸屏,点击目标位置,需要移动的对象自动移动到目标位置。\n[0003] 上述两个方法都可以实现在触摸屏上移动对象,但是,上述两个方法都必须包括在触摸屏上拖拽对象的操作。从触控设备的角度来看,触控设备需要根据手指或感应笔在触摸屏上的拖拽轨迹完成对象的移动或锁定操作。然而,在手指或感应笔在触摸屏上的拖拽过程中,可能会由于人为操作的疏忽或是触控设备对触摸接触的判断错误,而导致拖拽操作在对象移动到目标位置前或对象被锁定前终止,这样,移动或锁定对象的操作就会失败。由于在拖拽过程中,人为操作的疏忽或是触控设备对触摸接触的判断错误发生的几率不小,所以,使用上述两个方法移动对象失败的几率不小。\n发明内容\n[0004] 本发明提供一种触摸屏上移动对象的实现方法及计算设备,用以提高在触摸屏上移动对象成功的几率。\n[0005] 一种触摸屏上移动对象的实现方法,包括:在用户使用触控设备操作所述触摸屏时,产生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其中,所述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为与一次移动对象操作相关的触点,所述第一触点对应有第一对象,所述第二触点对应有一文件夹或第一位置;将所述第一对象移动到所述文件中或第一位置处。\n[0006] 一种计算设备,包括:触摸屏;触点产生单元,用于在用户使用触控设备操作所述触摸屏时,产生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其中,所述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为与一次移动对象操作相关的触点,所述第一触点对应有第一对象,所述第二触点对应有一文件夹或第一位置;\n处理单元,将所述第一对象移动到所述文件中或第一位置处。\n[0007] 在本发明中,当产生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后,可以将第一触点对应的第一对象移动到第二触点对应的文件夹或第一位置,这样,在触摸屏上移动对象就不需要在触摸屏上进行拖拽操作,避免了因拖拽操作而使移动或锁定对象的操作失败情况的发生,从而提高了在触摸屏上移动对象成功的几率。\n附图说明\n[0008] 图1为本发明的一种触摸屏上移动对象的实现方法流程图;\n[0009] 图2为本发明的一种计算设备的结构示意图;\n[0010] 图3为本发明的第一个实施例的流程图;\n[0011] 图4为本发明的第二个实施例的流程图;\n[0012] 图5为本发明的第三个实施例的流程图。\n具体实施方式\n[0013] 首先结合图1,对本发明的一种触摸屏上移动对象的实现方法进行说明。如图1所示,包括:\n[0014] S101:在用户使用触控设备操作所述触摸屏时,产生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其中,所述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为与一次移动对象操作相关的触点,所述第一触点对应有第一对象,所述第二触点对应有一文件夹或第一位置。\n[0015] 在具体实现时,除产生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外,还可以另外产生至少一个触点,所述另外产生的至少一个触点为与一次移动对象操作相关的触点,所述另外产生的至少一个触点中的每个触点都对应一个对象。\n[0016] 具体的,产生的多个触点可以是同时产生的。例如,使用触摸屏的用户使用多个手指或多个感应笔同时与触摸屏接触,这样,在同一个时刻就形成了多个触点。\n[0017] 产生的多个触点也可以是有次序产生的。例如,使用触摸屏的用户使用手指或感应笔分别在不同时刻与触摸屏接触,这样,在不同时刻就形成了多个触点。进一步的,以产生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为例,可以先产生第一触点,再产生第二触点。\n[0018] 如果产生的多个触点是有次序产生的,那么每相邻两次之间必然有一定的时间间隔,而在实际应用中,当前产生的多个触点与下一次产生的多个触点之间也必然有一定的时间间隔,这样,就需要将一次产生多个触点时每相邻两次之间的时间间隔与前后两次产生的多个触点的时间间隔进行区分。对此,可以设置一个时间门限,如果前后两次产生触点的时间间隔小于这个时间门限,则前后两次产生的触点是一次产生的多个触点中的两个触点,而如果前后两次产生触点的时间间隔大于这个时间门限,则前后两次产生的触点分别属于不同次产生的触点。例如,假设时间门限是3秒,使用触摸屏的用户第一次接触触摸屏与第二次接触触摸屏的时间间隔是2秒,第二次接触触摸屏与第三次接触触摸屏的时间间隔是1秒,第三次接触触摸屏与第四次接触触摸屏的时间间隔是10秒,由于第一次接触触摸屏与第二次接触触摸屏的时间间隔和第二次接触触摸屏与第三次接触触摸屏的时间间隔都小于3秒,所以第一次接触触摸屏、第二次接触触摸屏及第三次接触触摸屏分别形成的触点是S101所述的多个触点,第四次接触触摸屏形成的触点只能算做下一次产生的多个触点中的一个触点。当然,这里只是举例来说明如何将一次产生多个触点时每相邻两次之间的时间间隔与前后两次产生的多个触点的时间间隔进行区分,在实际应用中,本领域技术人员还可以使用其他方法来区分时间间隔,这里不再赘述。\n[0019] S102:将所述第一对象移动到所述文件中或第一位置处。\n[0020] 如果除产生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外,还另外产生多个触点,并且产生的多个触点是有次序的产生的,那么所述多个触点中的除所述对象对应的触点之外的一个触点可以是最后产生的触点。例如,如果先后产生三个触点,那么可以将前两次对应的对象移动到第三次产生的触点或其对应的对象中。当然,所述多个触点中的除所述对象对应的触点之外的一个触点可以也可以是其他次产生的触点,还是以先后产生三个触点为例,可以将后两次对应的对象移动到第一次产生的触点或其对应的对象中。至于哪一次产生的触点作为目标触点合适,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而定。\n[0021] 另外,如果多个触点中的除所述对象对应的触点之外的一个触点可以是最后产生的触点,那么除最后产生的触点之外的所有触点对应的对象都可以认为是需要移动的对象。例如,假设当前的触摸屏上显示两个文件和一个文件夹,第一次产生的触点对应的对象是其中的一个文件,第二次产生的触点对应的对象是其中的另一个文件,第三次产生的触点对应的对象是文件夹,而且第三次产生的触点是最后产生的触点,那么前两次产生的触点对应的两个文件是需要移动的对象,第三次产生的触点对应的文件夹是两个文件需要移动到的目标文件夹。\n[0022] 在实际应用中,用户接触触摸屏时,在触摸屏上形成的触点既可能对应一个对象,也可能不对应对象,即触摸屏的空白处。如果产生的多个触点中只有一个触点不对应任何一个对象,那么可以将所述多个触点中的至少一个触点对应的对象移动到所述不对应任何一个对象的触点,即,将这个不对应任何一个对象的触点作为目标触点。如果产生的多个触点中只有一个触点对应的对象能够包括所述多个触点中的至少一个触点对应的对象,那么可以将所述多个触点中的至少一个触点对应的对象移动到所述能够包括所述多个触点中的至少一个触点对应的对象的触点对应的对象中,即,将这个能够包括所述多个触点中的至少一个触点对应的对象的触点作为目标触点。例如,产生的多个触点中的某一个触点对应的对象是文件夹,其他所有的触点对应的对象都是文件,那么可以将这些文件移动到文件夹中。如果产生的多个触点中有两个以上的触点都对应文件夹,其他触点对应的都是文件,而且需要将其中的一个文件夹作为目标文件夹,将其他文件夹和所有文件移动到目标文件夹中,则可以按照上述将最后产生的触点作为目标触点的方法来实现。具体的,用户先选择需要移动的文件夹和文件,最后选择目标文件夹,按照最后产生的触点作为目标触点的规则,先选择的需要移动的文件夹和文件会移动到最后选择的目标文件夹。\n[0023] 本发明所述的移动可以是指复制,也可以是指剪切和粘贴。在进行S102之前,可以给使用触摸屏的用户一个选择,即选择复制操作还是选择剪切和粘贴操作。例如,在触摸屏上为用户提供一个选择列表,列表包括“复制”、“剪切和粘贴”等内容,还可以包括“取消”等内容。如果用户选择“复制”,那么就将需要移动的对象复制到目标触点或其对应的对象中;如果用户选择“剪切和粘贴”,那么就将需要移动的对象先从其对应的触点剪切下来,再粘贴到目标触点或其对应的对象中;如果用户选择“取消”,则取消移动操作。\n[0024] 在实际应用中,可以在多种时机为用户提供选择列表。例如,在S101后,当多个触点中的至少一个触点消失时,为用户提供选择列表。如果最后产生的触点作为目标触点,那么优选的,除最后产生的触点之外的至少一个触点消失作为为用户提供选择列表的时机。\n再例如,在S101后,立即为用户提供选择列表。再例如,在产生第一个触点之后、产生最后一个触点之前的任何时刻,都可以为用户提供选择列表。总之,只要保证需要移动的对象开始移动之前为用户提供选择列表即可。\n[0025] 进一步的,以产生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为例,当所述第一触点消失时,可以向用户提供用于选择至少包括复制、剪切和粘贴中的操作的提示。当获得所述用户对所述至少包括复制、剪切和粘贴中的一个操作的触发时,根据所述用户的选择,将所述第一对象移动到所述文件中或第一位置处。\n[0026] 将需要移动的对象移动到目标触点或其对应的对象中也可以在很多时机执行。例如,当目标触点消失时,将需要移动的对象移动到目标触点或其对应的对象中。再例如,在S101后,立即将需要移动的对象移动到目标触点或其对应的对象中。再例如,当除目标触点之外的任何一个或多个触点消失时,将需要移动的对象移动到目标触点或其对应的对象中。再例如,当所有的触点消失时,将需要移动的对象移动到目标触点或其对应的对象中。\n总之,只要保证产生多个触点后,将需要移动的对象移动到目标触点或其对应的对象中即可。\n[0027] 进一步的,以产生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为例,当获得所述用户对所述至少包括复制、剪切和粘贴中的一个操作的触发时,且当所述第二触点消失时,根据所述用户的选择,将所述第一对象移动到所述文件中或第一位置处。\n[0028] 此外,在上面提到过,如果目标触点对应有一个对象,而且这个对象能够包括需要移动的对象,则可以将需要移动的对象移动到目标触点对应的对象中。在实际应用中,如果目标触点对应有一个对象,而且这个对象能够包括需要移动的对象,则可以只将需要移动的对象移动到目标触点,而不将需要移动的对象移动到目标触点对应的对象中。此时,目标触点对应的对象可以移动到其他位置,例如,如果需要移动的对象的移动形式是剪切和粘贴,那么目标触点对应的对象可以剪切和粘贴到需要移动的对象对应的触点,即位置交换。\n当然,目标触点对应的对象也可以不进行移动,这样,目标触点对应的对象与需要移动的对象就会叠加的显示在触摸屏上。至于需要的对象是否移动到目标触点对应的对象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而定。\n[0029] 可选的,在进行S102之前,可以给用户一些提示,例如,提示用户是否需要将某个或某些对象移动到目标触点,再例如,提示用户选择需要移动的对象和/或选择目标触点,当然,还可以给用户其他提示,这里不再一一列举。\n[0030] 另外,S101、S102的执行主体可以是触控设备。\n[0031] 图1所示的方法可以由多种形式的装置来实现,其中的一种计算设备如图2所示,包括:触摸屏204;触点产生单元201,用于在用户使用触控设备操作所述触摸屏204时,产生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其中,所述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为与一次移动对象操作相关的触点,所述第一触点对应有第一对象,所述第二触点对应有一文件夹或第一位置;处理单元\n202,将所述第一对象移动到所述文件中或第一位置处。\n[0032] 在具体实现时,触点产生单元201除产生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外,还可以另外产生至少一个触点,所述另外产生的至少一个触点为与一次移动对象操作相关的触点,所述另外产生的至少一个触点中的每个触点都对应一个对象。\n[0033] 具体的,触点产生单元201产生的多个触点可以是同时产生的。例如,使用触摸屏\n204的用户使用多个手指或多个感应笔同时与触摸屏204接触,这样,在同一个时刻就形成了多个触点。\n[0034] 触点产生单元201产生的多个触点也可以是有次序的产生的。例如,使用触摸屏\n204的用户使用手指或感应笔分别在不同时刻与触摸屏204接触,这样,在不同时刻就形成了多个触点。进一步的,以触点产生单元201产生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为例,触点产生单元\n201可以先产生第一触点,再产生第二触点。\n[0035] 如果触点产生单元201产生的多个触点是有次序的产生的,那么每相邻两次之间必然有一定的时间间隔,而在实际应用中,触点产生单元201当前产生的多个触点与下一次产生的多个触点之间也必然有一定的时间间隔,这样,就需要将一次产生多个触点时每相邻两次之间的时间间隔与前后两次产生的多个触点的时间间隔进行区分。对此,可以设置一个时间门限,如果触点产生单元201前后两次产生触点的时间间隔小于这个时间门限,则触点产生单元201前后两次产生的触点是一次产生的多个触点中的两个触点,而如果触点产生单元201前后两次产生触点的时间间隔大于这个时间门限,则触点产生单元\n201前后两次产生的触点分别属于触点产生单元201不同次产生的触点。例如,假设时间门限是3秒,使用触摸屏204的用户第一次接触触摸屏204与第二次接触触摸屏204的时间间隔是2秒,第二次接触触摸屏204与第三次接触触摸屏204的时间间隔是1秒,第三次接触触摸屏204与第四次接触触摸屏204的时间间隔是10秒,由于第一次接触触摸屏204与第二次接触触摸屏204的时间间隔和第二次接触触摸屏204与第三次接触触摸屏204的时间间隔都小于3秒,所以第一次接触触摸屏204、第二次接触触摸屏204及第三次接触触摸屏204分别形成的触点是S101所述的多个触点,第四次接触触摸屏204形成的触点只能算做触点产生单元201下一次产生的多个触点中的一个触点。当然,这里只是举例来说明如何将触点产生单元201一次产生多个触点时每相邻两次之间的时间间隔与前后两次产生的多个触点的时间间隔进行区分,在实际应用中,本领域技术人员还可以使用其他方法来区分时间间隔,这里不再赘述。\n[0036] 如果触点产生单元201除产生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外,还另外产生多个触点,并且触点产生单元201产生的多个触点是有次序的产生的,那么所述多个触点中的除所述对象对应的触点之外的一个触点可以是最后产生的触点。例如,如果触点产生单元201先后产生三个触点,那么处理单元202可以将前两次对应的对象移动到第三次产生的触点或其对应的对象中。当然,所述多个触点中的除所述对象对应的触点之外的一个触点可以也可以是触点产生单元201其他次产生的触点,还是以先后产生三个触点为例,处理单元202可以将后两次对应的对象移动到第一次产生的触点或其对应的对象中。至于触点产生单元\n201哪一次产生的触点作为目标触点合适,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而定。\n[0037] 另外,如果多个触点中的除所述对象对应的触点之外的一个触点可以是触点产生单元201最后产生的触点,那么除触点产生单元201最后产生的触点之外的所有触点对应的对象都可以认为是需要移动的对象。例如,假设当前的触摸屏204上显示两个文件和一个文件夹,触点产生单元201第一次产生的触点对应的对象是其中的一个文件,触点产生单元201第二次产生的触点对应的对象是其中的另一个文件,触点产生单元201第三次产生的触点对应的对象是文件夹,而且触点产生单元201第三次产生的触点是最后产生的触点,那么触点产生单元201前两次产生的触点对应的两个文件是需要移动的对象,触点产生单元201第三次产生的触点对应的文件夹是两个文件需要移动到的目标文件夹。\n[0038] 在实际应用中,用户接触触摸屏204时,在触摸屏204上形成的触点既可能对应一个对象,也可能不对应对象,即触摸屏204的空白处。如果触点产生单元201产生的多个触点中只有一个触点不对应任何一个对象,那么处理单元202可以将所述多个触点中的至少一个触点对应的对象移动到所述不对应任何一个对象的触点,即,将这个不对应任何一个对象的触点作为目标触点。如果触点产生单元201产生的多个触点中只有一个触点对应的对象能够包括所述多个触点中的至少一个触点对应的对象,那么处理单元202可以将所述多个触点中的至少一个触点对应的对象移动到所述能够包括所述多个触点中的至少一个触点对应的对象的触点对应的对象中,即,将这个能够包括所述多个触点中的至少一个触点对应的对象的触点作为目标触点。例如,触点产生单元201产生的多个触点中的某一个触点对应的对象是文件夹,其他所有的触点对应的对象都是文件,那么处理单元202可以将这些文件移动到文件夹中。如果触点产生单元201产生的多个触点中有两个以上的触点都对应文件夹,其他触点对应的都是文件,而且需要将其中的一个文件夹作为目标文件夹,将其他文件夹和所有文件移动到目标文件夹中,则可以按照上述将最后产生的触点作为目标触点的方法来实现。具体的,用户先选择需要移动的文件夹和文件,最后选择目标文件夹,按照最后产生的触点作为目标触点的规则,处理单元202将先选择的需要移动的文件夹和文件会移动到最后选择的目标文件夹。\n[0039] 本发明所述的移动可以是指复制,也可以是指剪切和粘贴。在处理单元202进行移动操作之前,图2所示的计算设备可以给使用触摸屏204的用户一个选择,即选择复制操作还是选择剪切和粘贴操作。这样,图2所示的设备可以包括提示单元203,用于在所述触点产生单元201产生在触摸屏204上的多个触点之后,所述处理单元202将所述多个触点中的至少一个触点对应的对象移动到所述多个触点中的除所述对象对应的触点之外的一个触点或触点对应的对象中之前,当除最后产生的触点之外的至少一个触点消失时,向用户提供用于选择至少包括复制、剪切和粘贴中的操作的提示。例如,提示单元203在触摸屏\n204上可以为用户提供一个选择列表,列表包括“复制”、“剪切和粘贴”等内容,还可以包括“取消”等内容。如果用户选择“复制”,那么处理单元202就将需要移动的对象复制到目标触点或其对应的对象中;如果用户选择“剪切和粘贴”,那么处理单元202就将需要移动的对象先从其对应的触点剪切下来,再粘贴到目标触点或其对应的对象中;如果用户选择“取消”,则处理单元202可以不进行任何操作。\n[0040] 在实际应用中,提示单元203可以在多种时机为用户提供选择列表。例如,在触点产生单元201产生在触摸屏204上的多个触点之后,当多个触点中的至少一个触点消失时,提示单元203为用户提供选择列表。如果将触点产生单元201最后产生的触点作为目标触点,那么优选的,除触点产生单元201最后产生的触点之外的至少一个触点消失作为提示单元203为用户提供选择列表的时机。再例如,在触点产生单元201产生在触摸屏204上的多个触点之后,提示单元203立即为用户提供选择列表。再例如,在触点产生单元201产生第一个触点之后、产生最后一个触点之前的任何时刻,提示单元203都可以为用户提供选择列表。总之,只要保证处理单元202开始移动需要移动的对象之前,提示单元203为用户提供选择列表即可。\n[0041] 进一步的,以触点产生单元201产生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为例,当所述第一触点消失时,提示单元203可以向用户提供用于选择至少包括复制、剪切和粘贴中的操作的提示。当处理单元202获得所述用户对所述至少包括复制、剪切和粘贴中的一个操作的触发时,处理单元202根据所述用户的选择,将所述第一对象移动到所述文件中或第一位置处。\n[0042] 处理单元202将需要移动的对象移动到目标触点或其对应的对象中也可以在很多时机执行。例如,当目标触点消失时,处理单元202将需要移动的对象移动到目标触点或其对应的对象中。再例如,在触点产生单元201产生在触摸屏204上的多个触点之后,处理单元202立即将需要移动的对象移动到目标触点或其对应的对象中。再例如,当除目标触点之外的任何一个或多个触点消失时,处理单元202将需要移动的对象移动到目标触点或其对应的对象中。再例如,当所有的触点消失时,处理单元202将需要移动的对象移动到目标触点或其对应的对象中。总之,只要保证触点产生单元201产生多个触点后,处理单元\n202将需要移动的对象移动到目标触点或其对应的对象中即可。\n[0043] 进一步的,以触点产生单元201产生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为例,当处理单元202获得所述用户对所述至少包括复制、剪切和粘贴中的一个操作的触发时,且当所述第二触点消失时,处理单元202根据所述用户的选择,将所述第一对象移动到所述文件中或第一位置处。\n[0044] 此外,在上面提到过,如果目标触点对应有一个对象,而且这个对象能够包括需要移动的对象,则处理单元202可以将需要移动的对象移动到目标触点对应的对象中。在实际应用中,如果目标触点对应有一个对象,而且这个对象能够包括需要移动的对象,则处理单元202可以只将需要移动的对象移动到目标触点,而不将需要移动的对象移动到目标触点对应的对象中。此时,处理单元202可以将目标触点对应的对象移动到其他位置,例如,如果处理单元202移动需要移动的对象的形式是剪切和粘贴,那么处理单元202可以将目标触点对应的对象剪切和粘贴到需要移动的对象对应的触点,即位置交换。当然,目标触点对应的对象也可以不进行移动,这样,目标触点对应的对象与需要移动的对象就会叠加的显示在触摸屏204上。至于需要的对象是否移动到目标触点对应的对象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而定。\n[0045] 可选的,提示单元203在处理单元202移动对象之前,可以给用户一些提示,例如,提示用户是否需要将某个或某些对象移动到目标触点,再例如,提示用户选择需要移动的对象和/或选择目标触点,当然,还可以给用户其他提示,这里不再一一列举。\n[0046] 图2所示的计算设备的各个单元可以设置在触控设备中,这些单元在触控设备中的工作方式与在图2所示的计算设备中的工作方式相同,这里不再赘述。\n[0047] 为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更加清楚的理解本发明,下面再以几个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说明。\n[0048] 第一个实施例\n[0049] 如图3所示,包括:\n[0050] S301:使用触摸屏的用户使用手指或触摸笔在触摸屏上选定需要移动的文件A。\n即,触摸屏所在的触控设备产生了一个触点,这个触点对应的对象是文件A。\n[0051] S302:在保持文件A对应的触点不消失的前提下,用户选定需要将文件A移动到的文件夹1。即,触控设备又产生了一个触点,这个触点对应的对象是文件夹1。如果此时两个触点都同时存在于触摸屏上,则实际上形成了多点触摸。\n[0052] S303:用户将接触在文件A对应的位置上的手指或触摸笔与触摸屏脱离接触。即,触控设备产生的第一个触点(对应文件A的触点)消失。\n[0053] S304:触摸屏所在的触控设备为用户提供了包括“复制”、“剪切和粘贴”、“取消”操作的选择列表。\n[0054] S305:用户选择“剪切和粘贴”操作。即,触控设备产生对“剪切和粘贴”操作的触发。\n[0055] S306:用户将文件夹1对应的位置上的手指或触摸笔与触摸屏脱离接触。即,触控设备产生的第二个触点(对应文件夹1的触点)消失。\n[0056] S307:触控设备将文件A先剪切,再粘贴到文件夹1中。\n[0057] 第二个实施例\n[0058] 如图4所示,包括:\n[0059] S401:使用触摸屏的用户使用手指或触摸笔在触摸屏上选定需要移动的文件A。\n即,触摸屏所在的触控设备产生了一个触点,这个触点对应的对象是文件A。\n[0060] S402:用户将接触在文件A对应的位置上的手指或触摸笔与触摸屏脱离接触。即,触控设备产生的第一个触点(对应文件A的触点)消失。\n[0061] S403:用户使用手指或触摸笔在触摸屏上选定文件夹1。即,触控设备又产生了一个触点,这个触点对应的对象是文件夹1。\n[0062] S404:用户将文件夹1对应的位置上的手指或触摸笔与触摸屏脱离接触。即,触控设备产生的第二个触点(对应文件夹1的触点)消失。\n[0063] S405:用户使用手指或触摸笔在触摸屏上选定需要移动的文件B。即,触摸屏所在的触控设备产生了第三个触点,这个触点对应的对象是文件B。\n[0064] S406:用户将接触在文件B对应的位置上的手指或触摸笔与触摸屏脱离接触。即,触控设备产生的第三个触点(对应文件B的触点)消失。\n[0065] S407:触摸屏所在的触控设备分别将文件A和文件B先剪切,再粘贴到文件夹1中。\n[0066] 可选的,在S406之后、S407之前,触控设备可以为用户提供包括“复制”、“剪切和粘贴”、“取消”操作的选择列表,在用户选择“剪切和粘贴”操作后,再执行S407。\n[0067] 第三个实施例\n[0068] 如图5所示,包括:\n[0069] S501:使用触摸屏的用户使用手指或触摸笔在触摸屏上用户选定文件夹1。即,触控设备产生了第一个触点,这个触点对应的对象是文件夹1。\n[0070] S502:用户将文件夹1对应的位置上的手指或触摸笔与触摸屏脱离接触。即,触控设备产生的第一个触点(对应文件夹1的触点)消失。\n[0071] S503:用户使用手指或触摸笔在触摸屏上选定需要移动的文件A。即,触摸屏所在的触控设备又产生了一个触点,这个触点对应的对象是文件A。\n[0072] S504:用户将接触在文件A对应的位置上的手指或触摸笔与触摸屏脱离接触。即,触控设备产生的第二个触点(对应文件A的触点)消失。\n[0073] S505:用户使用手指或触摸笔在触摸屏上选定一个不对应任何对象的触点a。即,触摸屏所在的触控设备又产生了第三个触点,这个触点不对应任何对象。\n[0074] S506:用户将接触在触点a上的手指或触摸笔与触摸屏脱离接触。即,触控设备产生的第三个触点(不对应任何对象的触点a)消失。\n[0075] S507:用户使用手指或触摸笔在触摸屏上选定需要移动的文件B。即,触摸屏所在的触控设备产生了第四个触点,这个触点对应的对象是文件B。\n[0076] S508:用户将接触在文件B对应的位置上的手指或触摸笔与触摸屏脱离接触。即,触控设备产生的第四个触点(对应文件B的触点)消失。\n[0077] S509:触摸屏所在的触控设备向用户提供包括“是否移动至文件夹1”的对话框。\n[0078] S510:如果用户选择“是”,则触控设备分别将文件A和文件B先剪切,再粘贴到文件夹1中;如果用户选择“否”,则触控设备分别将文件A、文件B和文件夹1先剪切,再粘贴到触点a。\n[0079] 可选的,在S508之后、S510之前的任何一个时刻,触控设备可以为用户提供包括“复制”、“剪切和粘贴”、“取消”操作的选择列表,在用户选择“剪切和粘贴”操作后,再执行S510。\n[0080] 在实际应用中,上述三个实施例涉及到的技术特征可以合理的交叉使用。本领域技术人员也完全可以对上述三个实施例进行简单的修改,从而衍生出更多的实施例。这里不再一一列举更多的实施例。\n[0081] 在本发明中,使用触摸屏的用户无须进行拖拽操作,就可以达到移动对象的目的,从而避免了拖拽过程中容易出现的操作失误。\n[0082]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法律信息
- 2012-07-25
- 2011-04-27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G06F 3/048
专利申请号: 200810247044.9
申请日: 2008.12.31
- 2010-07-07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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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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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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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被任何外部专利所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