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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名称 | 一种治疗骨伤的药 |
申请号 | CN200410068992.8 | 申请日期 | 2004-07-15 |
法律状态 | 权利终止 | 申报国家 | 中国 |
公开/公告日 | 2005-03-02 | 公开/公告号 | CN1586547 |
优先权 | 暂无 | 优先权号 | 暂无 |
主分类号 | 暂无 | IPC分类号 | 暂无查看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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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李敬忍 | 申请人地址 | 河北省巨鹿县县城古郡新市场小北街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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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 李敬忍 | 当前权利人 | 李敬忍 |
发明人 | 李敬忍 |
代理机构 |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关畅 |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治疗骨伤的药物,它是由血余、牛角、庶虫、藏红花、赤芍药、当归、桃仁、乳香、没药等36味要药及地丁、栀子、牡丹皮、黄柏等13味辅药制成,本发明的药物是基于祖国医学对骨伤的伤病认识和治疗原则,参考现代药理研究成就,筛选出的活血化瘀、促进吸收的中草药物合理配伍,能够改善局部组织细胞缺血缺氧,改善微循环,对促进骨伤特别是骨折的愈合具有显著的作用,在用本药治疗的五千多个病例中,有效率达100%,治愈率达98%。
1.一种治疗骨伤的药物,它是由下述重量份数比的原料,按常规方法制成的药剂:血余 10-15 牛角
10-50
虫 10-50藏红花 10-50 赤芍药 10-64 当归 10-32桃仁 10-32 乳香 3-25 没药 5-20川芎 6-50 续断 10-32 血竭 10-48艾叶 10-50 龙骨 10-50 刘寄奴 10-32丹参 9-50 川牛膝 10-50 透骨草 10-50伸筋草 10-50 麝香 0.5-1 自然铜 10-50金银花 15-50 蒲公英 15-50 连翘 15-50柴胡 15-50 延胡索 35-50 骨碎补 10-50马钱子 5-15 穿山甲 10-30 地龙 10-50冰片 0.5-10 白芷 6-32 白及 10-50黄芩 10-50 木香 10-50 杜仲 10-5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骨伤的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药剂为任何一种药剂学上可接受的剂型。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治疗骨伤的药,其持征在于:所述的药剂为膏药。
4.一种治疗骨伤的药物,它是由下述重量份数比的原料,按常规方法制成的药剂:血余 10-15 牛角
10-50
虫 10-50藏红花 10-50 赤芍药 10-64 当归 10-32桃仁 10-32 乳香 3-25 没药 5-20川芎 6-50 续断 10-32 血竭 10-48艾叶 10-50 龙骨 10-50 刘寄奴 10-32丹参 9-50 川牛膝 10-50 透骨草 10-50伸筋草 10-50 麝香 0.5-1 自然铜 10-50金银花 15-50 蒲公英 15-50 连翘 15-50柴胡 15-50 延胡索 35-50 骨碎补 10-50马钱子 5-15 穿山甲 10-30 地龙 10-50冰片 0.5-10 白芷 6-32 白及 10-50黄芩 10-50 木香 10-50 杜仲 10-50地丁 15-30 栀子 10-32 三七 10-20干地黄 10-20 牡丹皮 3-15 黄柏 15-32木鳖子 10-20 皂角刺 15-30 生大黄 3-15无名异 15-50 苏木 10-48 山茱萸 15-40香附 15-32。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治疗骨伤的药,其特征在于各原料的重量配比为:血余 13 牛角
30
虫 30藏红花 30 赤芍药 35 当归 21桃仁 18 乳香 12 没药 15川芎 30 续断 20 血竭 28艾叶 30 干地黄 15 刘寄奴 21丹参 30 川牛膝 30 透骨草 30伸筋草 30 麝香 0.8 自然铜 30金银花 30 蒲公英 40 连翘 30柴胡 35 延胡索 30 骨碎补 30马钱子 30 穿山甲 20 地龙 30冰片 6 白芷 20 白及 30黄芩 30 木香 30 木鳖子 15无名异 26 杜仲 30 山茱萸 28龙骨 30 香附 22 三七 15地丁 25 栀子 20 苏木 30生大黄 9 牡丹皮 10 黄柏 26皂角刺 22。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治疗骨伤的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药剂为任何一种药剂学上可接受的剂型。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治疗骨伤的药,其持征在于:所述的药剂为膏药。
一种治疗骨伤的药\n技术领域\n本发明涉及一种治疗骨伤的药物,特别是一种以中草药为原料制备的治疗骨伤的药。\n背景技术\n骨伤,特别是骨折为一种常见及多发病,可发生于各年龄阶段。中医治疗骨伤以“调理气血”占主导地位,并特别注重“血”。早在《内经》中就有‘血活则经脉流行,营复阴阳,筋骨劲强,关节清利’。历代医家用药多从“活血”着手,提出‘损伤一症,专从血论,内治之法,必须以活血化瘀为先,血不活则瘀不能去,瘀不去则骨不能接’。骨伤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肿痛,骨折后来自骨髓中的血液及体液和软组织毛细血管破损渗出到组织中的血液,瘀积在骨折处及其周围,使之出现青紫肿胀,局部缺血、缺氧,影响骨折的愈合,比如,上肢肘部骨折会影响到手,使手出现明显的肿胀;大腿或膝部骨折会影响到小腿或脚,骨折本身再生能力强,用药的目的是为了帮助消肿止痛,所以治骨折所用药物,大多是活血化瘀的。目前,治疗骨折的药物很多,既有中药,也有西药,有外用药,也有内用药,但是如何进一步缩短疗程,减轻伤者的痛苦,是众医家所一直致力于的事业。\n发明内容\n木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疗效确切的治疗骨伤的中药。\n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取以下设计方案:一种治疗骨伤的药物,它是由包括下述重量份数比的原料,按常规方法制成的药剂:血余 10-15 牛角 10-50 虫 10-50藏红花 10-50 赤芍药 10-64 当归 10-32桃仁 10-32 乳香 3-25 没药 5-20川芎 6-50 续断 10-32 血竭 10-48艾叶 10-50 龙骨 10-50 刘寄奴 10-32丹参 9-50 川牛膝 10-50 透骨草 10-50伸筋草 10-50 麝香 0.5-1 自然铜 10-50金银花 15-50 蒲公英 15-50 连翘 15-50柴胡 15-50 延胡索 35-50 骨碎补 10-50马钱子 5-15 穿山甲 10-30 地龙 10-50\n冰片 0.5-10 白芷 6-32 白及 10-50黄芩 10-50 木香 10-50 杜仲 10-50为了增加疗效,药物中还包括下列重量份数比的组分:地丁 15-30 栀子 10-32 三七 10-20干地黄 10-20 牡丹皮 3-15 黄柏 15-32木鳖子 10-20 皂角刺 15-30 生大黄 3-15无名异 15-50 苏木 10-48 山茱萸 15-40香附 15-32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基于祖国医学对骨伤的伤病认识和治疗原则,参考现代药理研究成就,筛选出的活血化瘀、促进吸收的中草药物合理配伍,能够改善局部组织细胞缺血缺氧,改善微循环,对促进骨伤特别是骨折的愈合具有显著的作用。在用本药治疗的五千多个病例中,有效率达100%,治愈率达98%。\n本发明的药物各组分均为常见中草药,成本低,在减轻了患者病痛的同时,还降低了患者的经济负担。\n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n具体实施方式\n实施例1、本发明药物的制备1、称取下述重量〔单位:克〕的组分血余 13 牛角 30 虫 30藏红花 30 赤芍药 35 当归 21桃仁 18 乳香 12 没药 15川芎 30 续断 20 血竭 28艾叶 30 干地黄 15 刘寄奴 21丹参 30 川牛膝 30 透骨草 30伸筋草 30 麝香 0.8 自然铜 30金银花 30 蒲公英 40 连翘 30柴胡 35 延胡索 30 骨碎补 30马钱子 30 穿山甲 20 地龙 30冰片 6 白芷 20 白及 30黄芩 30 木香 30 木鳖子 15无名异 26 杜仲 30 山茱萸 28\n龙骨 30 香附 22 三七 15地丁 25 栀子 20 苏木 30生大黄 9 牡丹皮 10 黄柏 26皂角刺 22其中上述组分中的制自然铜的做法为用新砖在火上烧红,将自然钢放置砖上煅烧,以达到松脆便于研细;制马钱子的做法为用沙锅将马钱子炒成微焦黄待凉后,研细备用;牛角 的制备方法为,取干牛角在火上烧烤,烧成灰状研细备用。\n2、上述各中药组分除麝香以外,共研细面,加醋、蜂蜜,用沙锅煎成糊状,细火煎成锅药分离,待凉后倒在瓶内封严备用,待用前摊在布上撒上适量的麝香。\n用法:骨折整复对好后.将药膏贴于患处,外用小夹板或石膏固定,隔3-5天换药一次。如有破伤及开放性骨折禁外用此膏药,待外伤和手术切口愈合后可外敷此接骨膏药。\n本药的主要成分为上述实施例的前36味,其成分不能减少。但各成分的数量可以根据实际病情在下述范围内增减:血余 10-15 牛角 10-50 虫 10-50藏红花 10-50 赤芍药 10-64 当归 10-32桃仁 10-32 乳香 3-25 没药 5-20川芎 6-50 续断 10-32 血竭 10-48艾叶 10-50 龙骨 10-50 刘寄奴 10-32丹参 9-50 川牛膝 10-50 透骨草 10-50伸筋草 10-50 麝香 0.5-1 自然铜 10-50金银花 15-50 蒲公英 15-50 连翘 15-50柴胡 15-50 延胡索 35-50 骨碎补 10-50马钱子 5-15 穿山甲 10-30 地龙 10-50冰片 0.5-10 白芷 6-32 白及 10-50黄芩 10-50 木香 10-50 杜仲 10-50在上述君药的基础上,可以酌情增加下述重量范围对的各组分:地丁 15-30 栀子 10-32 三七 10-20干地黄 10-20 牡丹皮 3-15 黄柏 15-32木鳖子 10-20 皂角刺 15-30 生大黄 3-15无名异 15-50 苏木 10-48 山茱萸 15-40香附 15-32\n实施例2、本发明药物的疗效实验对骨折的临床疗效观察骨折的临床诊断标准是,骨折部位产生疼痛、肿胀、瘀斑、功能障碍及畸形等症状,X光片可见骨折部位发生骨质的连续性中断或裂隙。\n本发明的发明人在其治疗的患者中,选择了A、B两组人,其中每组均由年龄为0-10岁、20-30岁、40-50岁、60岁以上的典型病例各10例组成,A组为试验组,使用本发明的药物进行治疗,B组为对照组,按常规方法进行治疗,从而对本发明的疗效进行分析。\n治疗过程为,骨折部位整复对好后.将本发明药物外敷于患处,并用小夹板或石膏固定,隔3-5天换药一次,至症状消失。观察结果表明,一个月后,骨折部位疼痛明显减轻,肿胀和瘀斑也有所收敛,功能逐渐恢复,治愈的标准是疼痛完全消失,肿胀和瘀斑消失,功能恢复,X光片见骨折部位完全愈合,治愈率100%。同时观察患者其它方面的体征及生理指标,证明使用本药后没有其它方面的副作用。\n利用统计学方法计算表明,年龄为0-10岁、20-30岁的试验组较对照组骨性愈合平均快三分之一的时间,40-50岁及60岁以上的试验组较对照组骨性愈合平均快四分之一(试验中的愈合程度等均以X光片为标准)。
法律信息
- 2010-09-22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IPC(主分类): A61K 36/00
专利号: ZL 200410068992.8
申请日: 2004.07.15
授权公告日: 2006.11.29
- 2006-11-29
- 2005-05-04
- 2005-03-02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引用任何外部专利数据! |
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1 | | 2012-08-27 | 2012-08-2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