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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用于互联网领域可进行自我保护的摄像头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2010352419.9
  • IPC分类号:H04N5/225;H04N7/18;A01M29/16
  • 申请日期:
    2020-04-28
  • 申请人:
    杭州扶丁科技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用于互联网领域可进行自我保护的摄像头
申请号CN202010352419.9申请日期2020-04-28
法律状态授权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20-07-17公开/公告号CN111432105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5/225IPC分类号H;0;4;N;5;/;2;2;5;;;H;0;4;N;7;/;1;8;;;A;0;1;M;2;9;/;1;6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杭州扶丁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温峤镇莞渭童村(浙江承康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内)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浙江咪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浙江咪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门宇辰
代理机构北京同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代理人于晶晶
摘要
本发明涉及互联网技术领域,且公开了一种用于互联网领域可进行自我保护的摄像头,包括壳体,壳体的内部设置有摄像头,壳体的上方设置有按压平台,按压平台的下方连接有缓冲弹簧以及按压杆,按压杆的下方连接有连接杆,连接杆上连接有按压弹簧,按压弹簧上连接有蜂鸣器,摄像头上连接有活动板,活动板上连接有移动杆,移动杆上设置有转动齿轮。该用于互联网领域可进行自我保护的摄像头,在使用时,壳体内部安装有摄像头,转动齿轮会一直持续性旋转,带动其上的活动板进行转动,活动板下方连接的摄像头随之进行转动,带动摄像头在壳体内进行圆弧状运动,增大了监视范围,避免监控死角。

专利服务由北京酷爱智慧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