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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仅供参考,实际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展示为准

近眼显示检测镜头及近眼显示装置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2110210108.3
  • IPC分类号:G01M11/02;G02B27/01
  • 申请日期:
    2021-02-24
  • 申请人: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近眼显示检测镜头及近眼显示装置
申请号CN202110210108.3申请日期2021-02-24
法律状态实质审查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21-05-28公开/公告号CN112857754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G01M11/02IPC分类号G;0;1;M;1;1;/;0;2;;;G;0;2;B;2;7;/;0;1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乌沙海滨路18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发明人蒋楚豪
代理机构深圳市威世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代理人唐双
摘要
本申请提供了一种近眼显示检测镜头及近眼显示装置,涉及光学技术领域。本申请中,光阑用于透过光线;第一透镜组用于接收并透过经过光阑的光线,第一透镜组包括透过光线的第一双胶合透镜;第二透镜组用于接收并透过经过第一透镜组的光线,第三透镜组用于接收并透过经过第二透镜组的光线,感光组件用于接收经过第三透镜组的光线。本申请中的近眼显示检测镜头可用于替代人工去观察、检测AR/VR产品,本申请通过将光阑前置以模拟人眼构造,并且通过多组透镜组中双胶合透镜的设计与配合消除色差,使得近眼显示检测镜头对AR/VR产品进行检测的检测效果更接近人眼观察、检测的效果,提高了检测效率,减少了检测过程中的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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