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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3G手机视频转移至电视上的方法及系统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010278197.7
  • IPC分类号:H04N7/26;H04M1/725
  • 申请日期:
    2010-09-10
  • 申请人:
    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将3G手机视频转移至电视上的方法及系统
申请号CN201010278197.7申请日期2010-09-10
法律状态驳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0-12-29公开/公告号CN101931816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7/26IPC分类号H;0;4;N;7;/;2;6;;;H;0;4;M;1;/;7;2;5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海路1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发明人卢宏鹏
代理机构福州元创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蔡学俊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将3G手机视频转移至电视上的方法及系统,包括提供一具有蓝牙或Wi-Fi通讯功能的3G手机,其特征在于:提供一蓝牙或Wi-Fi通讯模块设置于TV内,当TV切换至3G显示功能时,所述的蓝牙或Wi-Fi通讯模块接收所述3G手机的视频及音频数据,通过TV的图像处理模块及音频处理模块处理后播放出来。本发明将3G技术和电视结合起来,使人们在用手机进行3G聊天的时候可以通过手机和电视之间的通信将对方的视频传到电视上,使得在聊天的时候能够更方便地看到聊天的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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