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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可减少烟熏腊制品烟味的加工方法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210462886.2
  • IPC分类号:A23B4/044
  • 申请日期:
    2012-11-16
  • 申请人:
    陆超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可减少烟熏腊制品烟味的加工方法
申请号CN201210462886.2申请日期2012-11-16
法律状态撤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3-02-27公开/公告号CN102940021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A23B4/044IPC分类号A;2;3;B;4;/;0;4;4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陆超申请人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平乐县平乐镇中华街20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陆超当前权利人陆超
发明人陆超
代理机构桂林市华杰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罗玉荣
摘要
一种可减少烟熏腊制品烟味的加工方法,它是将晾好的肉胚挂在熏房内,打开熏房门,引燃木材或木炭,保持明火,先将温度控制在70℃,熏烤4-5小时,进行熟化处理,然后将温度控制在50-55℃,熏烤19小时,进行烘干增香处理即成。这种方法简单,制作出来的腊制品比传统工艺的烟熏腊制烟味轻或无烟味;而且加工出来的烟熏腊制品不需存放即可食用,仍保持烟熏腊制品的特有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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