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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摄像头数据的存储方法以及装置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2011104575.X
  • IPC分类号:H04N7/18;H04N5/76;H04L12/28;G06K9/00
  • 申请日期:
    2020-10-15
  • 申请人: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联云科技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摄像头数据的存储方法以及装置
申请号CN202011104575.X申请日期2020-10-15
法律状态实质审查申报国家暂无
公开/公告日2021-01-29公开/公告号CN112291517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7/18IPC分类号H;0;4;N;7;/;1;8;;;H;0;4;N;5;/;7;6;;;H;0;4;L;1;2;/;2;8;;;G;0;6;K;9;/;0;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联云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联云科技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联云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朱鹏飞;唐杰;林海胜;王士彪;陶龙基;刘郑宇
代理机构北京聿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吴大建;陈敏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摄像头数据的存储方法以及装置,该方法包括:接收第一摄像头在第一时间采集的人物信息;接收第二摄像头在所述第一时间以后采集的视频数据;对所述人物信息进行分析,并且根据分析结果将所述视频数据进行云存储或者本地存储,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将摄像头采集到的所有数据都存储到本地存储器或者公有云中,导致用户隐私安全性差且成本高的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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