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 | 车内备用逃生面具 |
申请号 | CN201210280620.6 | 申请日期 | 2012-08-07 |
法律状态 | 暂无 | 申报国家 | 中国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95322A |
优先权 | 暂无 | 优先权号 | 暂无 |
主分类号 | B63C11/12 | IPC分类号 | B;6;3;C;1;1;/;1;2;;;B;6;3;C;1;1;/;2;2查看分类表>
|
申请人 | 李先强 | 申请人地址 | 山东省枣庄市枣庄高新区复元四路东侧枣庄科顺数码有限公司厂房第1幢2层214室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
权利人 | 山东车之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当前权利人 | 山东车之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李先强 |
代理机构 | 暂无 | 代理人 | 暂无 |
摘要
车内备用逃生面具,是在一个紧缩式橡胶面罩上绑附一个或几个压缩氧气小瓶,压缩氧气小瓶的出氧小胶管通到人的鼻孔部位,橡胶面罩上还留嘴巴部位开口使人能从嘴里吐出气体,在汽车冲进水里时,逃生者只要快速往头套上面具拧开氧气开关就能从鼻孔吸进氧气从嘴里呼出体气,这时就算人被水浸没也能从容、镇定地进行下一步的逃生动作的面具。
1.车内备用逃生面具,是在一个紧缩式橡胶面罩的后部绑附两个压缩氧气小瓶,左一个,右一个;压缩氧气小瓶的出氧气小胶管通到人的鼻孔部位,面罩的鼻子部位具有能刚好容纳鼻子的隆起,面罩的眼部具有透明玻璃部分,面罩上还留嘴巴部位开口使人能从嘴里吐出气体,压缩氧气小瓶具有一拧转式开关,在汽车冲进水里时,逃生者只要快速拧开面具上的氧气开关就能从鼻孔吸进氧气从嘴里呼出气体,其特征是:所述的紧缩式橡胶面罩弹性紧贴人的脸部以防水进入到人的鼻孔和眼部;所述的紧缩式橡胶面罩下部收窄成为紧缩罩口,紧缩罩口不在颈部而在人的上颌处并位于人的耳朵下部,紧缩罩口从人的上唇和耳朵下部开始弹性紧缩,后部能够将人的头发紧缩绑紧;所述的紧缩式橡胶面罩位于耳朵下部还有一拉抓口;所述逃生面具的紧缩式橡胶面罩和压缩氧气小瓶以及氧气小胶管是相连一体的;在备用状态时,所述紧缩式橡胶面罩能折成包住氧气小瓶的状态。
车内备用逃生面具\n技术领域\n[0001] 本发明属于汽车内备用的逃生工具。\n技术背景\n[0002] 汽车一般在地上行驶,但有时会因意外冲进路边的河流或池塘里,因此而溺死车内人的事情经常发生。当今的车内逃生用具除了准备一把锺子什么也无能为力了。\n[0003] 汽车突然冲进水里,车内到底前后发生了什么事呢?有勇敢者亲自把车从桥上开冲到河水里实践:如果车体没有受损严重的话,水会从车厢四周缝隙开始进水,从车冲到水里到水灌满整个车厢一般要一分钟以上的时间。在水未灌满车厢前,人如果打开车门或打烂车窗,水即刻会喷涌而入把人冲离出口直到灌满车厢浸没人体。有的人这时候不会屏住呼吸摸出车厢逃生,大多数人都是忍不住要呼吸,但吸进的却全是水,于是痛苦挣扎直到休克死亡。\n发明内容\n[0004] 为了使意外冲到水中的汽车中的人能成功逃生,本人发明一种车内备用的逃生面具,它重量小,平时折皱起来安放的占用体积小,当车冲进水里的时候,人第一时间把这面具套到头上,就算人被水浸没,人也会从面具获得氧气数分钟时间从而使人能从容镇定地打开车门或打烂车窗钻出车外浮到水面再划到岸边。\n[0005] 本发明面具解决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在一个紧缩式橡胶面罩上绑附一个或几个压缩氧气小瓶,压缩氧气小瓶的出氧小胶管通到人的鼻孔部位,橡胶面罩上还留嘴巴部位开口使人能从嘴里吐出气体,在汽车冲进水里时,逃生者只要快速往头套上面具拧开氧气开关就能从鼻孔吸进氧气从嘴里呼出体气,这时就算人被水浸没也能从容、镇定地进行下一步的逃生动作。\n[0006] 从上面的说明可以看出,本发明的车内备用逃生面具应包括橡胶面罩和压缩氧气瓶还有小气管。\n[0007] 本发明的重要点是使人快速获得氧气以应对水就快浸没人体,尽管获得氧气几分钟时间也好。实践证明:一般人在被水浸没屏住呼吸五十秒后就无法忍受,六十秒后就因脑部缺氧而意识混乱开始习惯性呼吸动作,但吸进的却全是水,于是开始挣扎,很快休克死亡:如果不会屏住气者或一般女性,被浸没一般二十秒内就开始进入挣扎期,能从车内摸出去逃生的只有少数人。本人发明面具早点诞生就不死那么多人了。\n[0008] 本发明的逃生面具的紧缩橡胶面罩和压缩氧气小瓶以及小胶管是相连一体的,这样的设计,是为了作为逃生工具的使用的简单化、快速化。橡胶面罩的弹性使面罩紧贴人的脸部以防水进入到人的鼻孔和眼部。当然,面罩的鼻子部位也有突起刚好容纳鼻子,眼部也有玻璃部分使人能看到外部。面具上的压缩氧气小瓶也不能过大、过重以免成为人头部的负担。一个氧气小瓶的重量一般设计为200克到400克之间就能供应人正常呼吸所需的氧气几分钟。压缩氧气小瓶绑附在头罩的后部或侧面以免影响人的视野。氧气小管也沾附的很紧以免拉扯断。\n[0009] 任何逃生工具都应设计为适合人使用的习惯性。人习惯于用鼻子呼吸,所以就让氧气小管通到人的鼻孔部位,让人从鼻孔吸入氧气。这样设计,那么嘴就应呼出气体了,嘴巴部分就不用罩住了。\n[0010] 本发明的逃生面具的紧缩罩口不在颈部而在人的上颌和人的耳朵下部。为什么不在颈部呢?因为人的颈部有很多重要的血管,如果在颈部紧缩会压迫这些血管不能通行血液会使人脑部麻木至昏迷。面罩不全部套完人头部的另一个原因,是让人看到是一个人戴着逃生面具,如果全部罩完头部,这样一个怪物突然钻出水面,把岸上的人全吓跑了。嘴上部紧缩法使人嘴露出能呼出气体。面罩的鼻子部位应当有突起以放置鼻子了,氧气管也会是通到这突起处,入口刚好对着鼻孔。如果面罩戴的不够紧,有水会钻到鼻边,就把氧气瓶开关拧大一点,让氧气压力将水迫离鼻孔,这时入水处不但不进水反而钻出氧气。但这时是在浪费氧气啊,时间不多了,赶快逃生吧。\n[0011] 本发明的逃生面具在备用时的状态是怎么样的呢?因为头罩是橡胶制作的,所以能软折皱成一团包住小氧气瓶,全部也只不过是一个小盒子就能装起来,这小盒子放在车内容易伸手就拿到的地方。小盒子应当是纸盒了,紧急时刻能一下就能被扯开取出面具。在车冲进水里的瞬间,人从拿到盒子到套到头上拧开氧气开关前后不用六秒钟时间,这时水还未浸到膝盖,人的慌张和恐惧感即刻消减了大半。使用这样的逃生工具真是太简单快速了。\n[0012] 本发明逃生面具的有益效果是:当汽车冲进水中时,大大提高了人从车内成功逃生的成功率。\n附图说明\n[0013] 图1是本发明逃生面具套在人头部的侧面表面图。\n[0014] 图2是本发明逃生面具的正面表面图。\n[0015] 图3是本发明逃生面具的背面表面图。\n[0016] 图中,1.橡胶紧缩头罩,2.压缩氧气小瓶,3.拧转式开关,4.氧气小胶管,5.氧气瓶氧气出口,6.氧气管插入口,7.透明玻璃部分,8.拉抓口,9.人嘴巴,10.人下巴,11.人头发,12.紧缩罩口。\n具体实施方式\n[0017]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进一步说明。\n[0018] 图1中,一个女性人的头发(11)很长很多但也能戴上本人发明的逃生面具。图中的逃生面具应包括一个橡胶紧缩头罩(1)和压缩氧气瓶(2),还有氧气小胶管(4)。先看头罩,头罩的眼部有透明玻璃部分(7),使人在水中也能睁眼勉强看清外部。头罩的鼻子部分有隆起刚好容纳鼻子,隆起下部是氧气插入口(6),内部刚好对着人的鼻孔。图中看到头罩(1)并没有罩过嘴巴(9),只是罩住了人上唇以上的头部。图中看不到耳朵,是因为连耳朵也罩住了。头罩耳朵下部还有一拉抓口(8),便于人戴面具或脱面具时使用。再看压缩氧气小瓶(2),图中只看到一个氧气瓶(2),瓶子长筒形状,长度也只有人的半个头部。别看它小,内部的压缩氧气能供应人正常呼吸约三分钟。氧气瓶(2)的上部有一拧转式开关(3),人只要按习惯顺时针方向拧转一点位置就有氧气从氧气出口(5)进入小胶管(4)到达人的鼻孔。\n[0019] 图2中,我们看到了本人发明的逃生面具的正面部分。这个图给人一个左右对称的感觉:眼部两处都有透明玻璃部分(7);鼻孔隆起处有两条小胶管插口,氧气管也看到了两条;图中也暴露出压缩小氧气瓶(2)是两个。图中看到头罩(1)下部收窄成为头罩紧缩口(12),头罩紧缩口从人的上唇和耳朵下部开始橡胶弹性紧缩,后部连人的头发也被紧缩绑紧。整个头罩在人的鼻子和耳朵的突起阻碍下,紧缩口(12)不会因为人进行各种动作而滑动位置,这是本人发明的整个逃生面具能稳定地戴在人的头上不会随便脱离的重要原因。\n[0020] 图3中,我们看到了整个逃生面具的背面。图中看到两个一样大小的压缩小氧气瓶(2)绑附在头罩(1)的后部,左一个,右一个。为什么不设计一个大一点的不就省事了吗?这样也可以,但是因为头罩是弹性橡胶制作,头罩的后部会因某一处负荷过重而出现下坠;一个脑袋和一个大瓶的并排出现也增大了直径,使人很难从小的逃生口钻出去。两个小瓶分开绑附就不同样了,既减轻了头罩某一处的重负担也平衡了人头部的负载感觉。别小看这两个小瓶子(2),每个打开能供应人约三分钟的氧气需求,如果以一个为备用的话,两个先后能供应人约六分钟的氧气需求,在这六分钟内,就算人被水浸没,困在车内的人也能从容、镇定地打开车门或打烂车窗钻出车外浮到水面再划向岸边。
法律信息
- 2019-01-04
专利权的转移
登记生效日: 2018.12.14
专利权人由李先强变更为山东车之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由538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群星路5巷13号变更为277000 山东省枣庄市枣庄高新区复元四路东侧枣庄科顺数码有限公司厂房第1幢2层214室
- 2016-11-09
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的变更
专利权人由李先强变更为李先强
地址由536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杭州路廉租住房小区4栋2-302房变更为538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群星路5巷13号
- 2015-04-29
- 2013-01-23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B63C 11/12
专利申请号: 201210280620.6
申请日: 2012.08.07
- 2012-11-28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1
| | 暂无 |
2011-09-20
| | |
2
| | 暂无 |
2011-02-12
| | |
3
| | 暂无 |
2012-08-07
| | |
4
| | 暂无 |
2010-08-26
| | |
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被任何外部专利所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