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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手机和电视双屏互动的广告、节目系统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210305597.1
  • IPC分类号:H04N21/258;H04N21/262;H04N21/45;H04M1/725
  • 申请日期:
    2012-08-24
  • 申请人:
    章锋;邹天宇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手机和电视双屏互动的广告、节目系统
申请号CN201210305597.1申请日期2012-08-24
法律状态授权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2-11-28公开/公告号CN102802049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21/258IPC分类号H;0;4;N;2;1;/;2;5;8;;;H;0;4;N;2;1;/;2;6;2;;;H;0;4;N;2;1;/;4;5;;;H;0;4;M;1;/;7;2;5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章锋;邹天宇申请人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悠乐汇E座2815室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章锋,邹天宇当前权利人章锋,邹天宇
发明人章锋;邹天宇;金峰
代理机构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代理人张峰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手机和电视双屏互动的广告、节目系统,用户端获取手机用户所收看的电视广告、节目信息;后台服务端采集媒体方的媒体信息,生成媒体信息数据库;后台服务端将用户端采集的电广告、节目信息与所述媒体数据库进行匹配对比,确定手机用户观看的具体电视广告、节目内容,持续的进行这种比对,后台服务端就可以获取到手机用户的收视行为数据,并将这些信息提供给广告平台,广告平台将相应手机用户的收视行为数据作为其个性化精准营销的重要计算因素,将和电视广告相关的广告推送给用户,最终全面打通电视广告和手机广告两个平台,而后台服务端则可以向手机用户推送互动、附加、商品等相关信息或时间戳对应的电视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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