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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携式多媒体播放器的回收空间警示方法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610154136.3
  • IPC分类号:G06F12/00;G06F12/16;G11B20/10;G11B33/10
  • 申请日期:
    2006-09-13
  • 申请人:
    金宝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可携式多媒体播放器的回收空间警示方法
申请号CN200610154136.3申请日期2006-09-13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8-03-19公开/公告号CN101145131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G06F12/00IPC分类号G;0;6;F;1;2;/;0;0;;;G;0;6;F;1;2;/;1;6;;;G;1;1;B;2;0;/;1;0;;;G;1;1;B;3;3;/;1;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金宝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中国台湾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金宝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金宝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林天进;黃荣裕
代理机构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代理人陈亮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可携式多媒体播放器的回收空间警示方法,适用于一可携式多媒体播放器,该可携式多媒体播放器内含有一信息储存空间,该信息储存空间内含有一回收空间,该回收空间用以存放删除文件,该可携式多媒体播放器回收空间警示方法包括有选择至少一文件进行移除,使该文件成为至少一删除文件;比较这些删除文件的数据量与该回收空间的容量;及在该回收空间的容量不足以容置这些删除文件时,则发出一警示讯息,借此告知使用者该回收空间的容量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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