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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长标识

实用新型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120176336.5
  • IPC分类号:G09F7/00;G09F7/18
  • 申请日期:
    2011-05-30
  • 申请人:
    上海市宝山区通河新村第二小学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队长标识
申请号CN201120176336.5申请日期2011-05-30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公开/公告号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G09F7/00IPC分类号G;0;9;F;7;/;0;0;;;G;0;9;F;7;/;1;8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上海市宝山区通河新村第二小学申请人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长江西路通河二村27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上海市宝山区通河新村第二小学当前权利人上海市宝山区通河新村第二小学
发明人张思凡;徐伟琴
代理机构上海新天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田申荣
摘要
一种队长标识,包括带两个针孔的标识牌,还包括设置在标识牌上的固定带,固定带设置在标识牌的上端。本实用新型队长标识由于采用牛仔布等布料制作,不易折损,也不会因温度的变化而损坏;本实用新型队长标识由于设置了固定带,能固定别针,使别针不易松开,从而减少针头对学生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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