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瘦腿瘦腹的复方精油,其特征在于,它是由精油原液与基础油原液复配而成,其中精油原液的重量百分比含量为5~20%,基础油原液的重量百分比含量为80~
95%,所述的精油原液按如下重量配方比配制而成:以精油原液总量为100%计,迷迭香精油为5~20%,丝柏精油为5~20%,茴香精油为5~50%,葡萄柚精油为5~40%,黑胡椒精油为2~10%,肉桂精油为1~5%,所述的基础油原液按如下重量配方比配制而成:
以基础油原液总量为100%计,霍霍巴油为50~90%,芦荟油为5~20%,小麦胚芽油为
5~30%。
一种用于瘦腿瘦腹的复方精油\n技术领域:\n[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复方精油,特别涉及一种用于瘦腿瘦腹的复方精油。\n背景技术:\n[0002]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肥胖人士也越来越多,肥胖不仅影响美观,也容易带来肥胖病,所以想减肥的人也越来越多。目前减肥的方法主要有如下几种:①手术减肥,如抽脂手术,它虽然见效快,但易破坏皮肤层,使皮肤粗糙不平,成本高,风险大;②药物减肥,目前的减肥药大多是通过控制食欲、腹泻等方法来实现减肥,一旦停药,容易出现反弹,同时这些药物也会带来很多副作用;③食疗减肥,它虽然健康安全,但见效很慢,需要减肥者持之以恒;④运动减肥,它易受场地、时间等限制,同时,也需要减肥者长期坚持;⑤减肥化妆品,这些产品含有很多化学成分,如辣椒精,它对皮肤刺激性大,不宜长期使用。\n[0003] 精油是一种采用纯植物提取精华复配而成的产品,它具有安全无副作用。另外,精油分子很小,它对皮肤的渗透能力远远强于普通化妆品,这使得精油产品比普通化妆品效果更明显。\n[0004]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一个名为“瘦身精油”,专利申请号为200710001324.7的发明专利,它是以艾草叶、野菊花、灵芝、藏红花、百合、银翘、冬虫夏草、桅子、泽泻、冬青、葡萄籽、冬瓜皮等原料粉碎后浸泡在橄榄油中而成。加工此公开方法的瘦身精油,需要对原料洗净、晒干、研磨、过筛、浸泡、挤压等工艺,加工复杂且加工周期长。另外,此方法中的冬虫夏草为价格非常昂贵的中药材,再加上其加工复杂加工周期长,这也使得用此方法加工的瘦身精油成本昂贵。\n[0005] 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公开一个名为“一种复方美腿精油”,专利申请号为\n200810102116.0的发明专利,它是以迷迭香精油、鼠尾草精油、茴香精油、杜松精油、葡萄柚精油和小麦胚芽油复配而成的一种精油。此公开专利存在一定的应用限制与不足,如鼠尾草精油具有一定的毒性,不适宜大剂量和长期使用,而以此公开专利实施例1为例,鼠尾草精油在配方中添加比例高达2.3%,同时要达到美腿的效果,使用时间需要1周以上,因此,此公开专利的精油会对人体造成一定的伤害。\n[0006] 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公开一个名为“一种复方减肥精油”,专利申请号为\n200710303691.2的发明专利,它是以迷迭香精油、鼠尾草精油、葡萄柚精油、茴香精油、杜松精油、肉豆蔻精油、广藿香精油和小麦胚芽油复配而成的一种精油。此公开专利存在一定的应用限制与不足,如鼠尾草精油具有一定的毒性,不适宜大剂量和长期使用;肉豆蔻精油长期使用可能会过度刺激运动神经(第三对脑神经),导致心神不宁,最严重的情形,会引起谵妄、抽搐,甚至可能变得麻木,也有可能过度刺激心脏和皮肤;杜松精油会对皮肤有一定的刺激性,严重时能引起皮肤发红,而迷迭香精油能加强杜松精油的刺激性与发红。\n[0007] 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公开一个名为“一种瘦身美体的复方精油”,专利申请号为\n200910164374.6的发明专利,它是以洋甘菊精油、檀香精油、杜松精油和胡萝卜籽精油混合在千金子油为载体油进行复配而成的一种精油。此公开专利存在一定的应用限制与不足,如洋甘菊精油和檀香精油价格昂贵,所制得的产品成本较高;该公布的发明产品是以千金子油为载体油,实施例中其含量最高达90.6%,然而千金子油含有有毒成分,如千金子甾醇、环氧干金二萜醇苯乙酸酯二乙酸酯,且该公布的发明产品并没有关于产品安全性的说明,因此该公布发明的产品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n[0008] 为了克服以上技术的不足,开发一种以纯植物精华为原料,对人体无任何刺激、瘦腿瘦腹效果明显的精油产品是非常有必要的。\n发明内容:\n[0009]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以纯植物精华为原料的复方瘦腿瘦腹精油产品,它还具有效果明显、对人体无任何刺激等优点。\n[0010] 本发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是:通过多种植物单方精油进行复配制成精油原液,再将多种植物提取油复配成基础油原液,然后将基础油原液倒入精油原液中,搅拌均匀,密封包装即可。\n[0011] 本发明所用于瘦腿瘦腹的复方精油是由精油原液与基础油原液复配而成,其中精油原液的重量百分比含量为5~20%,基础油原液的重量百分比含量为80~95%,所述的精油原液按如下重量配方比配制而成:以精油原液总量为100%计,迷迭香精油为5~\n20%,丝柏精油为5~20%,茴香精油为5~50%,葡萄柚精油为5~40%,黑胡椒精油为\n2~10%,肉桂精油为1~5%,所述的基础油原液按如下重量配方比配制而成:以基础油原液总量为100%计,霍霍巴油为50~90%,芦荟油为5~20%,小麦胚芽油为5~30%。\n[0012] 本发明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n[0013] 按比例称取迷迭香精油、丝柏精油、茴香精油、葡萄柚精油、黑胡椒精油和肉桂精油放在一个容器内混合,并搅拌均匀,得精油原液;\n[0014] 按比例称取霍霍巴油、芦荟油和小麦胚芽油在另外一个容器内混合,并搅拌均匀,得基础油原液;\n[0015] 将基础油原液倒入精油原液容器内,搅拌均匀,得复配精油;\n[0016] 再将复配的精油密封包装即可。\n[0017] 使用时,滴取适量本发明产品在腿部或/和腹部,用手涂抹均匀,再用精油专用刮板在涂抹精油的部位往复刮动15~30分钟,之后用保鲜膜缠绕在涂抹精油部位,1~4小时后再清洗涂抹精油的部位,每天使用1次。\n[0018] 本发明所选用的成分具有如下作用与功效:\n[0019] 迷迭香精油:它具有较强的收敛作用,促进血液循环,紧实减肥,防皱,减轻皮肤浮肿和浮胀等现象,让减肥后松弛的皮肤更加紧实和有弹性。\n[0020] 丝柏精油:它具有收敛和舒缓皮肤的效果,能改善浮肿和浮胀等现象,促进瘦身等。\n[0021] 茴香精油:它能改善肌肤松垮和毛孔粗大问题,有紧实除细纹作用,同时还可解毒利尿。\n[0022] 葡萄柚精油:它能分解人体部位的脂肪团,刺激淋巴系统的循环,排除体内毒素,帮助排除身体过多的水分,对减轻体重有积极的作用。\n[0023] 黑胡椒精油:它能促进血液循环,排除体内多余废水,消除多余脂肪。\n[0024] 肉桂精油:它温和地收敛皮肤,促进血液循环,抗衰老,紧实减肥后松垮的皮肤。\n[0025] 霍霍巴油:基础油之一,主要成分是不饱和高级醇和脂肪酸,有良好的稳定性,极易与皮肤融合,具有超凡的抗氧化性,另外,它还含有丰富维生素,具有滋养软化肌肤的功效。\n[0026] 芦荟油:基础油之一,具有强渗透性,能促进各种营养成分对皮肤的渗透吸收,同时它还含有杀菌成分,有抑制细菌滋生、止痒、止痛等效果,此外,它还具有滋润保湿、美白祛斑、抗衰老、防过敏等效果。\n[0027] 小麦胚芽油:基础油之一,它含有丰富的维生素E,具有减少过氧化脂质生成,促进皮肤保湿功能,使皮肤润泽,同时也能大大延长产品的保质期。\n[0028] 本发明的复方精油在有肥胖症状的腿部与腹部,经过1~6个月的使用后,能使腿部与腹部的肥胖症状明显消失,且减肥部位紧实有弹性,同时还能避免出现因减肥造成的细纹与妊娠纹。在产品的使用过程中,产品无任何副作用、无任何刺激性。\n[0029] 为了验证本发明是否对皮肤有刺激性,本发明样品经第三方权威检测检测测定,测试过程及结果如下:\n[0030] 受试对象:普通级新西兰白兔,体重2.0~2.5Kg。\n[0031] 检测方法:选取3只普通级新西兰白兔,测试前24小时剪去背部脊柱两侧的毛,不得弄伤皮肤,去毛范围,左右各3cm×3cm。次日取送检样品0.5g涂在白兔一侧剪去毛的部位,涂抹面积为2.5cm×2.5cm,然后用两层纱布和一层玻璃覆盖,再用无刺激性胶布加以固定,另一侧剪去毛部位作为空白对照,4小时后清洗去除测试物,然后进行对比后评分。每天测试一次,连续测试14天。\n[0032] 测试结果如下表:\n[0033] \n[0034] 检测结果表明:本发明样品为无刺激性物质。\n[0035] 为了验证本发明是否符合卫生规范,本发明样品经第三方权威检测检测测定,测试过程及结果如下:\n[0036] \n[0037] \n[0038] 检验结果表明:本发明样品符合GB/T26516-2011按摩精油卫生检测标准。\n[0039] 为了验证本发明产品对腿部的减肥效果,本发明人组织了120位腿部有肥胖症状的受试者进行临床试验,使用方法为滴取适量本发明产品在腿部,用手涂抹均匀,再用精油专用刮板在涂抹精油的腿部往复刮动20分钟,之后用保鲜膜缠绕在腿部,4小时后再清洗腿部,每天使用1次。在试用过程中饮食和运动量参照平时进行,且不得使用其他具有减肥功效的产品。本次试验前所有志愿者均记录使用前用软皮尺量取腿部上部、中部和下部三个点的周长,取平均值,试验结束后用软皮尺量腿部同样位置的上部、中部和下部三个点的周长,取平均值。本次试验共分三个组,每组随机选取40人,分别连续试用本发明的时间为2个月、4个月和6个月,试用结束后观察与试用前的效果。下表为试用本发明产品的统计情况,其中效果明显的标准为(使用后腿部周长平均值÷使用前腿部周长平均值)×100%<90%,显效的标准为(使用后腿部周长平均值÷使用前腿部周长平均值)×100%=90%~98%,无效的标准为(使用后腿部周长平均值÷使用前腿部周长平均值)×100%>98%。\n[0040] \n使用时间 效果明显 显效 无效\n2个月(40人)16 23 1\n4个月(40人)25 15 0\n6个月(40人)33 7 0\n[0041] 从上表可以看出:在使用2个月组的40人中,效果明显与显效的人数达39人,有效率为97.5%;在使用4个月组的40人中和使用6个月组的40人中,效果明显与显效的人数均为40人,有效率为100%。\n[0042] 为了验证本发明产品对腹部的减肥效果,本发明人组织了120位腹部有肥胖症状的受试者进行临床试验,使用方法为滴取适量本发明产品在腹部,用手涂抹均匀,再用精油专用刮板在涂抹精油的腹部往复刮动20分钟,之后用保鲜膜缠绕在腹部,4小时后再腹部,每天使用1次。在试用过程中饮食和运动量参照平时进行,且不得使用其他具有减肥功效的产品。本次试验前所有志愿者均记录使用前和使用后均用软皮尺量取肚脐处腹部的周长。本次试验共分三个组,每组随机选取40人,分别连续试用本发明的时间为2个月、4个月和6个月,试用结束后观察与试用前的效果。下表为试用本发明产品的统计情况,其中效果明显的标准为(使用后肚脐处腹部周长÷使用前肚脐处腹部周长)×100%<90%,显效的标准为(使用后肚脐处腹部周长÷使用前肚脐处腹部周长)×100%=90%~98%,无效的标准为(使用后肚脐处腹部周长÷使用前肚脐处腹部周长)×100%>98%。\n[0043] \n使用时间 效果明显 显效 无效\n2个月(40人) 5 33 2\n4个月(40人) 13 27 0\n6个月(40人) 28 12 0\n[0044] \n[0045] 从上表可以看出:在使用2个月组的40人中,效果明显与显效的人数达38人,有效率为95%;在使用4个月组的40人中和使用6个月组的40人中,效果明显与显效的人数均为40人,有效率为100%。\n[0046] 在以上两次临床试验的240位志愿者中,在使用本发明产品过程,均没有出现对皮肤有刺激性、皮肤红肿、瘙痒等不良症状。\n[0047] 为了更直观地表达本发明产品对腿部与腹部的减肥效果,以下从240位志愿者中选出几例典型的临床试验案例进行说明:\n[0048] 临床案例1:张××,男,36岁,使用前大腿部上部、中部和下部三个点的平均周长为61cm,经过2个月连续使用之后,大腿部上部、中部和下部三个点的平均周长为54cm,为原来的89%。\n[0049] 临床案例2:刘××,女,28岁,使用前大腿部上部、中部和下部三个点的平均周长为55cm,经过4个月连续使用之后,大腿部上部、中部和下部三个点的平均周长为47cm,为原来的85%。\n[0050] 临床案例3:都××,女,24岁,使用前大腿部上部、中部和下部三个点的平均周长为65cm,经过6个月连续使用之后,大腿部上部、中部和下部三个点的平均周长为53cm,为原来的82%。\n[0051] 临床案例4:钟××,女,27岁,使用前肚脐处腹部周长92cm,经过2个月连续使用之后,肚脐处腹部周长85cm,为原来的92%。\n[0052] 临床案例5:蔡××,男,32岁,使用前肚脐处腹部周长104cm,经过4个月连续使用之后,肚脐处腹部周长92cm,为原来的88%。\n[0053] 临床案例6:程××,男,46岁,使用前肚脐处腹部周长121cm,经过4个月连续使用之后,肚脐处腹部周长98cm,为原来的81%\n具体实施方式\n[0054] 实施例1\n[0055] 称取迷迭香精油1份、丝柏精油1份、茴香精油1份、葡萄柚精油1份、黑胡椒精油\n0.5份和肉桂精油0.5份放在一个容器内混合,并搅拌均匀,得精油原液;另称取霍霍巴油\n75份、芦荟油10份和小麦胚芽油10份在另外一个容器内混合,并搅拌均匀,得基础油原液;\n将基础油原液倒入精油原液容器内,搅拌均匀,得复配精油,密封包装即可。\n[0056] 使用时,滴取适量本发明产品在腿部或/和腹部,用手涂抹均匀,再用精油专用刮板在涂抹精油的部位往复刮动15~30分钟,之后用保鲜膜缠绕在涂抹精油部位,1~4小时后再清洗涂抹精油的部位,每天使用1次。\n[0057] 实施例2\n[0058] 称取迷迭香精油2份、丝柏精油2份、茴香精油3份、葡萄柚精油1份、黑胡椒精油1份和肉桂精油1份放在一个容器内混合,并搅拌均匀,得精油原液;另称取霍霍巴油70份、芦荟油7份和小麦胚芽油13份在另外一个容器内混合,并搅拌均匀,得基础油原液;将基础油原液倒入精油原液容器内,搅拌均匀,得复配精油,密封包装即可。\n[0059] 使用方法同实施例1。\n[0060] 实施例3\n[0061] 称取迷迭香精油3份、丝柏精油1份、茴香精油3份、葡萄柚精油6份、黑胡椒精油\n1.5份和肉桂精油0.5份放在一个容器内混合,并搅拌均匀,得精油原液;另称取霍霍巴油
法律信息
- 2017-01-18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IPC(主分类): A61K 8/97
专利号: ZL 201210516707.9
申请日: 2012.12.04
授权公告日: 2014.02.26
- 2016-05-11
文件的公告送达
文件的公告送达失败
收件人: 深圳市妍倩科技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 缴费通知书
- 2014-02-26
- 2013-04-24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A61K 36/752
专利申请号: 201210516707.9
申请日: 2012.12.04
- 2013-02-27
引用专利(该专利引用了哪些专利)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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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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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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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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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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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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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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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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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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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专利(该专利被哪些专利引用)
序号 | 公开(公告)号 | 公开(公告)日 | 申请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该专利没有被任何外部专利所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