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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控示警方法及系统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810180492.1
  • IPC分类号:G07C9/00;G08B21/00;H04N7/18
  • 申请日期:
    2008-11-28
  • 申请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视频监控示警方法及系统
申请号CN200810180492.1申请日期2008-11-28
法律状态授权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9-04-08公开/公告号CN101404094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G07C9/00IPC分类号G;0;7;C;9;/;0;0;;;G;0;8;B;2;1;/;0;0;;;H;0;4;N;7;/;1;8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郑泽民;冯明;梁笃国;祁庆中;陈晓勤;孙军涛;曹宁;莱勐;任广杰;邓涛
代理机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代理人李玲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视频监控示警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卡口监视单元检测到监视对象进入预设的监视区域时,对监视对象拍摄一张或多张图像;卡口监视单元选择一张或多张图像中成像效果符合要求的图像进行人脸图像的抓取、优化和特征提取,并将提取出的特征数据发送给比对服务器;比对服务器调用人脸特征库中的特征数据对提取出的特征数据进行比对,如果比对结果一致,则发出报警指示。本发明还涉及一种视频监控示警系统。本发明采用主动的监视、远程比对和示警方式,提高了系统的有效性和主动性,减轻了管理人员的压力,可适用于网络视频监控行业和政府平安城市建设,使得较为简便并以较低成本的方式实现统一、规模化的人员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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