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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装置及用于该照明装置的光控制构件以及使用这些装置的图像显示装置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680024038.6
  • IPC分类号:F21S2/00;F21V5/02;G02F1/13357;F21Y103/00
  • 申请日期:
    2006-06-26
  • 申请人:
    可乐丽股份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照明装置及用于该照明装置的光控制构件以及使用这些装置的图像显示装置
申请号CN200680024038.6申请日期2006-06-26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8-07-02公开/公告号CN101213401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F21S2/00IPC分类号F;2;1;S;2;/;0;0;;;F;2;1;V;5;/;0;2;;;G;0;2;F;1;/;1;3;3;5;7;;;F;2;1;Y;1;0;3;/;0;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可乐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日本冈山县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可乐丽股份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可乐丽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堀越理子;大西伊久雄;菊山茂树;向尾良树;神田毅
代理机构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代理人王岳;刘宗杰
摘要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照明装置,容易对应大型化、光源与其他构件不严密地进行对位也可消除正面方向的亮度不均,有利于生产性的改善或薄型化等。为达所述目的,使用的照明装置的特征为:将线状光源的中心间的距离设为D,将线状光源与光控制构件的距离设为H,将表示X方向的位置坐标X(将光源位置设为X=0)上的朝向出射面的法线方向的出光强度的函数设为f(X),为g(X)=f(X-D)+f(X)+f(X+D)时,在-D/2≤X≤D/2的范围内,g(X)min与g(X)max的在0.6以上,X的最小值Xmin在-3.0D≤Xmin≤-0.5D的范围内,最大值Xmax在0.5D≤Xmax≤3.0D的范围内,任意的凸部的X方向的剖面形状,利用由D、H及X求得的特定的关系所表示的(2N+1)个的斜度不同的区域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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